(校六届五次教代会票选通过)
为弘扬华泾小学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的传统美德,凝聚广大教工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的伟大目标,对有实际困难的教工每年一次适当补助200元,制定本方案。
一. 本校教工(家属)突发重、特大病而引起的生活困难。
二. 本校教工(家属)长期患重、特大病在家休养的。
三. 本校教工(家属)因劳动单位倒闭而失去工作半年以 上的。
四. 本校教工因家庭原因导致离婚而成为单亲的,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经法院判决给本校教工的。
五. 学校保留对本方案的补充和完善的权利。
六.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