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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泾小学推选“首届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活动实施方案

作者(来源):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2-03-01

 

    根据徐教委(20122号精神,为积极贯彻落实2011年召开的徐汇区教育工作会议和师资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让每一位教师成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引路人”的核心理念,表彰敬业爱生、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学生的徐汇教育工作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岗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其业绩受到师生公认。

二、推选名额

我校推荐1名“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学校相关人员(校务会以及工会委员、组长)为成员的推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的组织领导和推选工作。马文雄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四、推选流程

1.基层推荐。党支部、行政负责我校人选的推荐工作;工会马文雄同志人负责具体操作。

2.学校年级组按1:2提名,领导小组负责整理,通过投票产生我校人选。

3.确定候选人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上报。

五、工作节点

20122月下旬   学校局《推选方案》

20123月初     制定学校实施方案

20123月底     上报学校人选

六、工作要求

1.推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推选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被推选的对象必须为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原则上需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推选以事迹为基础。

4.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挖掘优秀教师的崇高精神,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5、结合徐汇区推选“教书育人楷模”的活动,充分发扬学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推进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

 

 

 

                  华泾小学

                 2012年3月2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