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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6-03-15

徐汇区华泾小学领导班子成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

2016 年度)

责任人

王海萍

职务

校长

 

 

主持华泾小学全面工作。

组织梳理责任项目

1.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工作。

2. 规范学校大额资金使用和采购监督工作

个人列举落实主体责任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措施

问题一: 规范学校大额资金使用和采购监督工作

1. 重新修订学校大额资金使用规定并组织教工学习领会。

2、学校在资金综合安排的情况下,根据事业发展的计划以及各科教学需要,结合有关规定,按照优先保证教学需要与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配置(采购)计划,经校长批准后分期分批地执行。

3. 财产物资的采购由教职工填写申购单,由主管部门领导签字,一般由总务部门负责采购,特殊规格的物品总务处可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采购。

4. 财产物资的采购必须遵守市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得收受任何“回扣”、“小费”,对劣质产品及不正当的推销手段,要坚决予以抵制

5. 凡没有列入计划的,未经领导审核批准采购的物品,一律不准擅自采购。违者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6.学校从20153月起成立物品采购监督小组,凡是自行采购单价一千元及以上(包含一千元)、总额超过一万元及以上(包含一万元),要通过货比三家和监督小组评议进行实施。总价超过二万元及以上,按照学校“三重一大”制度执行。

 

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核

意见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