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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清单1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6-03-15

徐汇区华泾小学领导班子成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

2016 年度)

责任人

吴文明

职务

副校长

 

 

分管后勤;党支部学习、组织;学校部分德育等工作。

组织梳理责任项目

1.  规范学校用车工作

2.  规范本单位招生工作

个人列举落实主体责任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及措施

问题一: 规范学校用车工作

1.根据《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徐教委(201415号),进一步明确公车使用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要求。

2.对本校使用外借车辆、办事叫出租车的类型、方式等情况进行学习、自查自纠。

3.对规范使用车辆给予研究,进一步规范学校车辆(包括教师自家车进校)等工作进行符合学校使用要求的条文规定。

 

问题二:规范本单位招生工作

  1.坚持按规定操作、验证。严格按照局2016年招生工作执行,学校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透明。学校尽可能告知家长、社会今年招生有关的政策、办法,以网络、通告、张贴等形式向社会公告,内容包括: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报名办法、需携带的资料等。

  2.坚持招生原则。学校将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招收学龄儿童入学,小学招生不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

  3.学校将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市教委、区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分快慢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并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新生班额。

  4.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学校将按要求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龄儿童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5.规范义务教育小学收费行为。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学校不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也不接受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

 

本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审核

意见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