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依法治校,依法治学”的基本原则,一开学,华泾小学全体教职工在学校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的组织下对新版《义务教育法》进行了全方位、深入地学习。整个学习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历时二个多月,于11月10日告一段落。
第一阶段是自主学习,小组讨论阶段。全体教师先对《义务教育法》进行通读,将之与旧版《义务教育法》作比较,找出改进之处,并做好摘记。随后,将其不理解之处提出并在工会小组中讨论。第二阶段是考核阶段,为了了解学校教师对《义务教育法》所掌握的情况,学校党支部、工会、团支部联合出了一份试卷,在规定的时间内让全体教师在一起集体作答。事后,阅卷打分并评出王烈巧、徐莹莹、杨颋等七名教师荣获优胜奖。第三阶段是经验总结交流阶段,即每个工会小组选派一名代表在全体教师面前对这次学习《义务教育法》的感想或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发言。,第四工会小组的老党员曹国良老师谈到,作为一名教师要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中去,去关爱每一名学生,师爱即师魂,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地对待每位学生。他还认为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要把师德放在首位。第三工会小组的团员教师黄思喻谈到,学校教育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人格,就是在法律上予以保护;在道德上予以尊重;在心理上予以理解和关怀。作为教师就必须尊重,关怀与信任每一位学生。
最后,教导主任张爱国老师做了总结发言。他认为此次学习活动形式上得以圆满的结束了,但实质上却是永不结束。“依法治校,依法治学”是每个教师都应做到的。《义务教育法》这部大法是永远学不完的。愿华泾小学的教师们能向着这条道路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