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领导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
三、根据学校规模、编制标准、实际需要和有关规定,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制度选任各层级的干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四、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会同党支部,建立精干得力的德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五、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领导和组织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妥善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生动活泼、确有成效地开展。
七、引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青年教师,组织教师进修,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领导总务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方向,关心师生生活,保护师生健慷,严格管理校产和财物,搞好校园建设。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
九、努力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代表学校协调、处理公共关系。
十、民主管理学校。学校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前,要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听取教代会的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十一、以上职责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执行(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