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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积极分子培养中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的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教育党委    发布时间:2012-02-27

 

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注重质量,优化结构,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徐汇区教育系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注重培养,注重质量

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要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落实把优秀骨干教师培养成共产党员的要求,注重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发展党员,注重在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单位发展党员。

2、着力培养,加强教育。要贯彻“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的要求,把思想上入党的教育贯穿党员发展的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保持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活力。

二、细化过程,细化措施

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一般可分为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三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应安排不同的教育内容、确定不同的培养要求。

(一)申请人阶段

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教职员工即为申请人。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要做好如下工作:

1情况分析。要对申请人的情况作全面分析,特别要注重分析申请人思想政治状况和岗位履职中的具体表现,把握申请人的特点、特长、优点与不足。

2、专人谈话。谈话主要内容是:了解入党想法,了解工作生活情况,了解个人经历和家庭情况,介绍党员要求与标准,指出其优点、不足,并提出努力方向。

3党员结对。要指派党性强、素质好的党员与申请人结对,向申请人赠送中共党史、《中国共产党章程》、《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等三本书,并提出学习要求。

4培养引导。承担结对任务的党员要帮助申请人学习,提高其思想认识,并定期向党支部作出报告;申请人要认真阅读三本书,掌握知识要点,领会精神实质,做好摘记笔记;党支部要为申请人创造条件,帮助申请人提高对党的历史、党的性质和党员标准的认识。

(二)积极分子阶段

积极分子是指经过申请人阶段培养的、具有较强的入党愿望、积极靠拢党组织、承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拥护党的路线、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师德师能良好、具有奉献精神的申请人

1确定人选。党支部根据结对党员情况汇报,个别听取党员和群众的评价,在党小组、团组织推荐等的基础上,全面衡量,重点把握申请人的政治倾向、入党动机和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并按照一定的程序,确定积极分子人选。

2定联系人。党支部须指定2名正式党员担任积极分子的联系人。联系人要以主动负责的态度与积极分子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联系工作情况。

3培养教育。根据积极分子的具体情况和现实表现,党支部要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有目的地安排积极分子参加党的部分活动,承担一定的任务。党支部每学期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参加教育党校分校的培训;教育党校分校要对积极分子进行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和党的理论知识、历史知识的强化培训,并实施考试、考核。

4思想交流。积极分子要主动与联系人交流思想,每季度向党支部递交思想汇报;联系人要帮助积极分子写好思想汇报,特别是要注重不断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发展对象阶段

发展对象是指经过积极分子阶段培养的、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准备近期发展的对象。

1、选定对象。党支部要依据教育党校分校的学习鉴定,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经党支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2定介绍人。党支部指定政治素质强的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介绍人应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履行好介绍人的各项职责。

3培养教育。党支部要以理想、信念为重点,结合日常实际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对象的党性教育;教育党校要联系徐汇教育党的建设的实践,结合徐汇教育党的建设各项主要制度和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以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师德师风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并作培训评价。

三、认真负责,务求实效

1、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思想上入党教育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以认真扎实的工作,确保新发展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党支部要结合学校实际,把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具体化,完善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机制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一流教育、一流队伍、一流党建和学校发展的要求。

3、党支部要建立发展工作的责任制度。书记负总责,组织委员负直接责任。要建立一人一档的发展工作材料袋,全过程做好各阶段的工作台账,做到记录完整、材料完备、可检可查、责任到人;要建立材料管理、交接验收、移交转接等工作制度。如发生程序缺失,记录不全,材料不齐或材料丢失等情况,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况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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