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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公推直选”的重要意义(学习资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2-02-29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

一是落实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途径。民主政治,选举为先。党内选举制度是党内民主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党内民主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党内民主的主要实现形式。党员主体地位表现在选举中,就是能够积极参与,认真履行义务,积极行使权利。“公推直选”通过党员选举权利的落实,真正体现了党员在党组织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实现和推进了党内民主。

二是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公认度。中央提出广泛推广“公推”,逐步扩大“直选”,把“公推”放在了更重要的位置,确保选举出来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既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让群众也满意,增强群众公认度。

三是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的重要措施。“公推直选”改进了候选人的提名方式,拓展了党内选举的视野,提高了党内选举的质量,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竞争原则,促使被选举人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这样选举产生的领导班子,既有上级组织的批准和信任,又有党员的委托,更有群众的期望,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会更自觉,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统一性会得到进一步增强,接受党员的监督会更自觉,促使基层党组织更加有活力。

四是为基层民主自治及带动其他人民民主起到示范和带动效应。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要为人民民主作示范,带动人民民主,但目前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还做得不够,我们的民主进程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要把进一步发展基层民主自治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个基础工程,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扎实做好党内民主,必然会对基层民主自治带来很大的示范和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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