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届大学生
1、学校拟录用人员考核情况说明;(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生推荐表原件(须毕业学校盖章);
5、毕业生成绩单原件(须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
注:如毕业生是研究生学历的,请附上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般要求所学专业与学科相符;
6、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毕业生英语、计算机、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所聘学校审核);
材料审核要求:
★英语:其它学科:大学四级及以上;英语学科:专业四级及以上;
★计算机:文科要求一级,理科要求二级;
★普通话:语文、学前教育:二级甲等以上,其它学科:二级乙等以上;
★艺术、体育类教师:计算机和英语要求三级均可,如无三级证书,可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相当于三级的证明;
8、从消息收发上传《学校拟录用人员花名册》至人才服务中心臧慰处。
二、在职教师
1、学校拟录用人员考核情况说明;(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该教师简历;
4、该教师身份证复印件(一般要求40岁周岁以下);
5、该教师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原件由所聘学校审核);
6、该教师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所聘学校审核);提醒审核教师资格证注册情况。
7、该教师职称证明复印件(原件由所聘学校审核);一般要求一级以上职称;
8、该教师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由所聘学校审核);
9、从消息收发上传《学校拟录用人员花名册》至人才服务中心臧慰处。
备注:
1、本学年所有上报的拟录用人员,无论应届或在职,均须上传《学校拟录用人员花名册》电子稿。
2、如拟录用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请提交破格申请,破格申请主要说明该人员情况,学校对其考核情况和破格理由。(纸质并加盖公章);
3、学校外调阅档时请使用《学校阅档情况表》。
4、局内流动人员请于
5、请人事干部装订材料时用回形针或长尾夹,不要用订书机订。
6、如你单位拟送人员已在外区县参加过本学年度的市心理和综合测试的,请将其参加测试的具体区县及具体日期提前告知人才中心,我们会要求市人才服务中心提供有关考试成绩。
(责编:孙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