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验 检 测 报 告
TEST REPORT
No: 2020-S-1433
样品名称 : 直饮水
委托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
检验类别 : 委托检验
品 测( 上 海 ) 检 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意 事 项
1. 本报告无本机构“检验检测专用章”或公章无效。
2. 本报告无编制或主检、审核、批准签名无效。
3. 本报告涂改无效。
4. 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 不得复制本检验检测报告。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 “检验检测专用章”无
效。
5. 送样委托检验样品,委托方对来样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6. 检验检测结果仅针对来样。对检验检测结果若有异议,请于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法律法规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 未经本机构同意,该检验检测报告不得用于商业行为宣传。
8. 委托方要求赔偿由本机构的任何过失或违反其任何义务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无论何种形式的任何损失的权利,应当被限于委托方支付给本机构的合同价款的数额,本机构在任何情况下 都应无需为附带或由此而起的损失承担责任。
9. 委托方要求将最终报告/结果以电子邮件而不是纸面文件的形式寄发时,本机构不对此等超出 本机构控制范围内的风险负有责任,现有的电子邮件传递技术有可能会使得第三方对信息及报告 /结果进行拦截, 本机构不对任何报告 /结果被传递后对其做的任何修改使委托方招致的任何损失负责。
机构联络信息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颛兴东路 1058 弄 9 号
邮编:201108
E-mail:pince@pin-ce.com
电话:(021)33587967
传真:(021)33587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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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验 检 测 报 告 | |||||||||||
样品名称 | 直饮水 | 任务类别 | 委托检验 | ||||||||
型号规格 | 散装 | 商标 | / | ||||||||
生产日期/批号 | / | 样品等级 | / | ||||||||
委托(受检)单位 |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 | ||||||||||
委托(受检)单位 | 地址 | 华发路 175 号 | |||||||||
通讯资料 | |||||||||||
邮编 | / | 电话 | 18017402283 | ||||||||
生产单位 | / | ||||||||||
样品数量 | 各 1L | 保存方式 | 常温 | ||||||||
样品状态描述 | 散装、液体 | ||||||||||
样品接收日期 | 2020 年 06 月 18 日 | 报告完成日期 | 2020 年 06 月 28 日 | ||||||||
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
判定标准 | |||||||||||
经检验,所检项目符合《GB 5749-2006》的要求。 | |||||||||||
检验结论 | |||||||||||
签发日期:2020 年 06 月 28 日 | |||||||||||
6 月月检 | |||||||||||
备注 | 抽样员:沈晓波、贺英杰 抽样日期:2020.06.18 | ||||||||||
本报告检验结论是根据判定依据仅对该样品所检项目得出,不代表未经检验的项 | |||||||||||
目或功能符合要求。 | |||||||||||
编制 | 审核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