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过公安等部门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具备一定的保安知识和技能。按规定穿戴整齐,着装上班。
2、严格执行保安工作管理制度。上课期间关闭校门,做好迟到学生和凭班主任出具证明学生离校的登记工作。
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校登记验证制度。对家长或校友来访,必须电话联系被访教师,核实后方可进校。对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证件不齐备的来访人员(车),应劝阻其进校,并及时向校长室报告。严防与教育教学无关人员或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4、加强校门周边、校园场地、教学楼的巡视清场及夜间巡查工作。发现学生滞留或有危险行为应耐心劝阻。发现教室门窗未关应及时帮助关闭,开启应急照明和技防设施。发现无人认领的不明物品应及时处理。
5、执行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制度。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民警巡视工作。发现校门周边有形迹可疑人员、乱停车乱设摊乱堆物、环境卫生差等现象,应及时使用值班电话告知、派出所、交警、城管、市容、工商、街道等部门并做好记录,同时向校长室或安全干部报告。确保校门技防监控设施运作正常,确保学校周边社会环境良好。
6、由于工作不到位或玩弄职守导致学校遭受损失的,学校将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追求岗位人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