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泾小学十一届教代会第六次会议票决通过) 2021年9月14日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骨干教师致力于课堂教学与教学研究,不断提升骨干教师的层次,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标准、公开监督渠道,切实选拔出“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培养和使用中促进发展,“骨干教师”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尊重“才”,更要看重“德”,“骨干教师”不仅是教育教学业务的骨干,还应是践行师德规范的表率。
二、选拔对象
(一)学科骨干教师:
1、能够遵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及本校制定的师德公约。
2、教龄在5年以上,在本校连续工作满3年(包括3年)的教师。
3、参加过区教学评比(骏马奖、耕耘奖等),或在区或校级层面进行过教学展示,或教学文章在区级层面交流或获奖。
4、一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30天(法定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二)德育骨干教师:
1、能够遵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及本校制定的师德公约。
2、教龄在5年以上,在本校连续工作满3年(包括3年)的教师。
3、参加过区及以上优秀中队或优秀辅导员申报,或所教班级获得过校文明示范班荣誉称号。
4、一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30天(法定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三、选拔附加分指标及分值
1、教育教学职务:职务得分按最高职务计算。
教研组长(4)年级组长(3)备课组长(2)年级组负责(1)
2、个人获奖或荣誉称号:
全国(4)市(3)区(2)校(1)
3、公开课或讲座(经验交流)展示:
全国(5)市(4)区(3)校(2)教研组(1)
4、论文(文章)发表或交流:
全国(5)市(4)区(3)校(2)教研组(1)
5、文明示范班获得次数:
4次(4)3次(3)2次(2)1次(1)
6、指导学生获奖或教师指导奖:一次比赛计一次分,如果一次比赛获奖数超过3个再加1分,参与奖、鼓励奖、优秀奖等奖项不计分。教师指导奖必须在奖状上体现指导教师姓名。
学生团体:全国(4)市(3)区(2)校(1)
学生个人:全国(2)市(1.5)区(1)校(0.5)
教师指导奖:全国(2)市(1.5)区(1)校(0.5)
*申报材料于申报前3年内有效。
四、选拔办法
1、本项工作由校务会组织实施。
2、采用个人申报或教研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符合
选拔标准的教师都有申报资格。
3、校务会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负责与选拔和管理相关的
日常事务性工作,并负责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审。
4.“骨干教师”每3年选拔一次。凡申报前3年已被评为区“三奖”
获得者将视同“学科骨干教师”;获得区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所教班
级获得区及以上中队的将视同“德育骨干教师”,将不再重复申报。
五、否决条件
在申报材料的3年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安全责任事故,旷工行为,经核实的学生和家长投诉等现象之一的,取消“骨干教师”申报资格。
六、选拔程序
1、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并准备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详
见附件2),与附加分指标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
1、附件3)。该项工作9月底结束。
2、确定初步名单。工作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排序。该项工作
9月底结束。
2、工作组审核资料。工作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核实、审阅和整理。
该项工作十月初结束。
3、最终名单确定。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确定最终名单。该项工作10
月初结束。
4、公示。工作组将校审核通过后的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 “骨干教
师”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该项工作10月初结束。
5、党支部监督审核。领导小组将公示后的入选名单及公示情况报校
党支部,由党支部提出监督意见。党支部监督结果无意见的,正式确
定为当选名单。该项工作10月初结束。
6、命名表彰。召开校 “骨干教师”命名表彰大会。10月中旬完成。
七、“骨干教师”享受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受的权利和待遇
1、“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的权利。
2、经考核后,被评定为“骨干教师”的老师,在学校评优、职务晋
升、高一级荣誉称号评比和学习进修等情况时优先推荐。
3、获得“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3年内都享受200元/月的津
贴。(一半津贴按每月发放,学年考评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津
贴)
4、每学年度学校为其订阅一份专业教学杂志。
(二)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学科骨干教师:
(1)每位“骨干教师”与学校签订《骨干教师承诺书》,并严格遵
守《华泾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自觉履行《华泾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2)3年内“骨干教师”至少带教一名青年教师,履行带教协议,
带教效果明显。
(3)每学年至少上一堂教学示范课和专题讲座或经验交流。
(4)3年内承担一次“校本培训课题申报”任务,课题申报成功。
(5)有大局意识,能服从学校安排承担学校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
2、德育骨干教师:
(1)每位“骨干教师”与学校签订《华泾小学骨干教师承诺书》,
并严格遵守《华泾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自觉履行《华
泾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2)3年内“骨干教师”至少带教一名青年教师,履行带教协议,
带教效果明显。
(3)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中队主题会公开展示。
(4)3年内承担一次“校本培训课题申报”任务,课题申报成功。
(5)有大局意识,能服从学校安排承担学校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
八、考核管理办法
领导小组每年对“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1、每年组织一次“骨干教师”民主测评工作。
2、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定。
3、“骨干教师”首年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次年取消骨干教师称号、不再享受津贴。
4、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违纪违规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安全责任事故,旷工行为,经核实的学生和家长投诉等现象之一的,
当月取消“骨干教师”称号,不再享受津贴,并取消下一轮申报资格。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校师资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
骨干教师附加分指标数据汇总单
指 标 | 指 标 相 关 材 料 | 分 值 | |||||
1、教育教学职务 | 职务: | ||||||
2、个人获奖 或荣誉称号 | 全国: 次 | ||||||
市级: 次 | |||||||
区级: 次 | |||||||
校级: 次 | |||||||
3、公开课或讲 座(经验交流) 展示 | 全国: 次 | ||||||
市级: 次 | |||||||
区级: 次 | |||||||
校级: 次 | |||||||
教研组: 次 | |||||||
4、论文(文章) 发表或交流 | 全国: 篇 | ||||||
市级: 篇 | |||||||
区级: 篇 | |||||||
校级: 篇 | |||||||
教研组: 篇 | |||||||
5、文明示范班 获得次数 | 获得文明示范班:( )次 | ||||||
6、指导学生获奖或教师指导奖 | 奖项: | 学生团体奖 | 学生个人奖 | 教师指导奖 | |||
全国: | |||||||
市级: | |||||||
区级: | |||||||
校级: | |||||||
教师姓名: | 指标总分: | ||||||
(责编:孙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