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泾小学十一届教代会第六次会议票决通过) 2021年9月14日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徐教委(2021)11号)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为徐汇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好干部队伍的梯队建设,做好党组织“双培养”工作,将德才兼备的好干部选拔到单位中层管理岗位,特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任用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2.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坚持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
4.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5.坚持从严管理与激励关怀相结合
6.坚持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三、选拔任用资格和条件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要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身心健康,廉洁自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2.具有在下一级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任职教学、德育管理岗位的一般需具有一定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班主任工作经历;
3.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团队干部除外);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新提任的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含)。
如果不符合第1条至第5条任职条件,但特别优秀或因工作需要的,在提任考察前,由学校党组织书面报教育工作党委组织干部科,同意后,方可继续后续流程。
四、选拔任用程序
(一)制定方案
按照党管干部原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在教育工作党委的领导下,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制定选任方案(含考察办法),确定选任岗位要求,并按程序实施。岗位任期年限要在选任方案中给予明确。
(二)民主推荐
1.一般采用个别访谈调研形式推荐人选。访谈调研的同时,填写无记名推荐票。
调研组至少由两名党员组成,其中一人应是支部委员会委员。调研人员必须公道正派、遵守保密原则、严守组织纪律,访谈记录要签署调研人姓名及日期,对材料负责。
个别访谈的对象一般不少于20人,访谈主要听取校级干部、党组织纪检委员、“两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以上干部、部分教职工等对岗位人选的建议,深入了解建议人选的长处与不足。
2.汇总调研情况,形成调研材料,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调研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各人选的长处与不足以及无记名推荐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综合考虑调研推荐情况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提出岗位拟任人选名单。
(三)民主测评
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拟任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水平能力、工作实际和教科研成果、廉洁自律和为人师表方面做评价。民主测评会教职工参与率应在90%以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汇总测评情况。
(四)会议决策
召开校务会议,根据前期调研和民主测评的情况,根据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按照岗位适切度和群众公认度,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校长最后确定拟任职人选。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既要充分重视民主测评的结果,又要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但是超过三分之一群众不同意转正的(含),不得列为拟任职人选。
如果校务会议讨论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暂缓决策,待条件成熟后,再行讨论。
(五)谈话公示
党组织负责人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组织谈话后,进行校内公示。公示一般为五个工作日。
(六)任命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用手续,任职文件归入学校档案。
五、试用与考核
1.新提任的中层干部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2.试用期满后,由学校党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由个别访谈和考核测评组成。
(1)个别访谈的对象一般不少于20人,访谈主要听取校级干部、党组织纪检委员、“两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以上干部、部分教职工等对该中层试用期间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深入了解试用期间师德表现、岗位履职的实绩和不足,形成调研报告。
(2)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测评,测评拟任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业务水平能力、工作实际和教科研成果、廉洁自律和为人师表方面做评价。民主测评会教职工参与率应在90%以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汇总测评情况。
(3)根据个人访谈调研资料和民主测评结果,组织支部委员会会议。经支部委员会综合考虑提出是否转正意见。
(4)根据该转正意见,党组织负责人对拟任职人员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胜任岗位的,组织谈话后,进行校内公示,一般为五个工作日,公示须明确学校实行中层干部岗位任期制,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同一岗位上连续任职2个任期,必须实行中层干部轮岗。不能胜任的,退出该中层岗位。
(5)任职文件归入学校档案。
3.试用期转正的中层,按《华泾小学内设部门和中层岗位设置方案》实施岗位任期制、岗位任期考核制、岗位退出制。
六、回避
学校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汇总个别访谈调研和民主测评情况时,涉及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的,本人或其亲属必须回避。
七、试用期免职
1.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影响恶劣;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的;
2.经查实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它原因的;
4.受党纪政纪处理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责编:孙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