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教委办(2012)1号关于下发《2012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制订我校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后备干部推荐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进一步落实好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推荐出的后备干部符合“靠得住、有本事、过得硬、信得过”的要求,为徐汇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
二、推荐资格
1、政治素养:推荐校(园)级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应当具备中共中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条件:男性45周岁、女性42周岁以下。
3、学历职称:大学学历以上;中级职称以上。
4、工作经历:
学校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班主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经历,担任学校中层或相关岗位两年以上。
5、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6、特别优秀的人选可以破格推荐(请示后执行)。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1名。
四、工作步骤
1、推荐准备工作
(1)制定校民主推荐校(园)级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2)梳理出学校符合被推荐资格的人员名单。在请示上级同意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需破格推荐的人员名单。
(3)召开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实施方案和第一轮被推荐人选名单。第一轮被推荐人选应为学校除校级干部以外,全体符合被推荐资格的教职工和需破格推荐的教职工。
(4)在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标准和程序,并及时向全体党员通报。
2、组织第一轮推荐
(1)学校召开教职工民主推荐会,教职工的参与率应高于90%。
(2)由党支部负责人宣讲推荐工作的意义、目的,明确被推荐人选产生的过程、推荐程序和方法等。
(3)参会教职工按推荐名额1:2的比例以无记名方式;学校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第一轮)》(附件一)。
(4)学校汇总推荐情况,召开党支部会议,按推荐名额1:2的比例讨论确定第二轮被推荐人选名单,并与相关人选进行一次谈话。
3、组织第二轮推荐
(1)组织全体党员、年级组长和教研组长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代表进行第二轮推荐测评。
(2)推荐测评前,党支部负责人向推荐人员介绍被推荐人选简历和基本情况。
(3)参与推荐测评的教职工按名额1:1的比例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表(第二轮)》(附件二)。
4、推荐名单公示
学校根据多数群众的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员会议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学校在党务、校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5、组织推荐材料
经过公示后的推荐人选,由学校党支部填写《徐汇区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附件三),其中《基本情况表》中“推荐材料”栏应客观反映被推荐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分析主要不足。
6、上报推荐材料
学校完成推荐工作后,于
书面稿相应位置应张贴本人近期一寸报名照一张,照片电子稿以jpg格式保存。
其他推荐工作材料由学校整理归档。
五、工作要求:
1、召开党员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统一思想,高度认识后备干部推荐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把优秀干部及时发现、推荐出来。
2、学校党支部要精心组织,严格把握推荐工作的程序和要求。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操作,将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体现在推荐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3、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推荐工作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群众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