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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诺如”病毒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陈丽华    发布时间:2016-05-19

各中、小、幼、职校:

接徐汇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紧急通知,目前处于“诺如”病毒高发季节,下面将转发卫生专业部门关于该病毒的相关知识和防控措施,望各校遵照执行:

一、诺如病毒临床表现

潜伏期多在2448小时,最短12小时,最长72小时。发病突然,主要症状为呕吐和腹泻,可伴有恶心、发热和腹痛。儿童病例以呕吐为主,成人病例腹泻为多,24小时内腹泻48次,粪便为稀水便或水样便,无粘液脓血。大便常规镜检通常无炎性细胞,白细胞计数<10/HP,未见红细胞。原发感染患者的呕吐症状明显多于续发感染者,有些感染者仅表现出呕吐症状。此外,有些感染者也可见头痛、寒颤和肌肉痛等症状,严重者可出现脱水症状。

二、病例定义

(一)聚集性病例

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同一班级或同一宿舍,1天内发生3例及以上,或连续3天内发生5例以上,以呕吐和(或)腹泻等为主要症状的病例

() 中间疫情(灰区)

同一班级6例,三天10例,同一学校一天15例或者320例病例

()暴发疫情

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3天内出现20例及以上临床诊断为急性胃肠炎的病例为疑似暴发疫情。一周内出现20例及以上的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确诊病例为暴发疫情。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开展晨检、每日巡查和缺勤缺课监测报告,一旦发现聚集性病例、疑似暴发疫情,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开展排查,属实后立即向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局报告。如怀疑与食品及其生产、加工等相关环节有关,还应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

四、预防措施

(一)认真落实“确保饮食、饮水卫生”的防控措施。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加强内部食品卫生的监督和管理,饮食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确保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做好粪便、污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大力开展以除“四害”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加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养成良好的饮食、饮水和个人卫生习惯,不吃生或半生的海水产品等食物,勤洗手、正确洗手。

(三)做好日常预防性消毒。学校和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按照《上海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消毒处理方法》(附件1)要求,规范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

五、控制措施

1.做好病人的医疗救治,轻症患者可居家隔离治疗,症状严重者需送医院治疗,并做好病人隔离消毒和医务人员防护等。病人患病期间应停止上岗、上课,至症状消失后72小时方可复工、复课;从事保育、食品从业和制水等的重点人员需症状消失后72小时且实验室检测诺如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复工、复课。

2.及时妥善处理病人的呕吐物、腹泻物和各种被污染的物品及场所。病人的呕吐物、腹泻物要及时掩闭覆盖,消毒清理。各种被污染的物品和场所(如衣物、地板、桌椅、餐厨具、污水及厕所等),应按照《上海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病消毒处理方法》进行彻底清洁、消毒。

3.发生疫情的学校和托幼机构等要进一步做好晨检和健康巡查制度。

4.做好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

5.积极落实饮食、饮水卫生和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

6.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可疑食品和水样进行处置。

六、标本采集

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开展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

学校、托幼机构和医疗机构应积极协助采集标本,尤其做好病例的呕吐物和粪便的早期收集和采集工作。

(一)采集要求

1.聚集性病例:采集一定数量的病例、相关从业人员、环节以及食物和饮用水标本,其中病例标本至少采集50%

2.疑似暴发疫情:采集一定数量的病例、相关从业人员、环节以及食物和饮用水标本,其中病例标本至少采集10例以上不同发病时间的病例粪便和/或呕吐物等标本。

(二)标本类型

1.病例标本:病例的呕吐物、粪便等,要尽可能采集呕吐物。

2.相关从业人员(如食堂、饮水、保洁、保育和护工等):采集粪便标本。

3.环节标本:包括厨房、餐厅、教室、公共活动室、厕所及其相关用品等。

4.食物及饮用水:包括留样食物、饮用水和剩余食品等。

望各校做好宣传和防控工作,另区教育局和卫计委将于近期就相关内容组织卫生教师的专题培训,请各校卫生教师按时参加。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上海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消毒处理方法

 

徐汇区教育局

2014.12.11


附件1

上海市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消毒处理方法

一、消毒处理的基本要求

出现腹泻、呕吐症状病人,要对其进行隔离,尽快采取消毒措施。由于诺如病毒对常用的消毒剂抵抗力较强,应选用高效消毒剂或有效的物理消毒方法才能达到消毒的目的。

要特别注意病人排泄物、呕吐物及其容器、餐饮具、食物、污水及厕所的彻底消毒。还要对病人经常接触的环境物体表面和疫点室内地面、墙壁、家具表面、衣服、家用物品、纸张、书报与垃圾等进行消毒。

能否正确消毒对于阻断诺如病毒持续传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消毒工作中要加强消毒质量的控制。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发生聚集性疑似诺如病毒感染后应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有针对性的开展消毒工作。消毒时应正确选择消毒剂,合理使用消毒方法,加强对消毒液浓度测定,对被污染的物品和场所逐件、逐区域消毒,做到不遗漏,保证消毒效果。

二、预防性消毒

(一)在诺如病毒感染非流行季节,无明确病例发生的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以清洁为主。应加强通风,注意饮水、饮食卫生,保持好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工作按已有法规即可,不需专门针对诺如病毒感染开展消毒工作。

(二)在诺如病毒感染流行季节,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除加强通风、保持好饮水、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外,可对门把手、水龙头等人员经常接触的部位定期进行消毒。

(三)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应配备洗手设施或者手消毒剂,相关人员应及时洗手,必要时使用免洗型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

三、疫源地消毒

病人尽量使用专用厕所或者专用便器,排泄物、呕吐物可用干漂白粉(加入量为排泄物的1/3)搅拌均匀,放置12小时后倒入厕所内。病人的衣服、床单、食具等可先煮沸消毒1520分钟后再清洗。居室、地面、家具、器皿可用有效氯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拖拭或擦拭消毒。病人和家属的手,饭前便后可用0.5% 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 000 mg/L)涂擦,作用1 分钟~3 分钟。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毒时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戴口罩、隔离衣和手套,脱去手套应及时清洁和消毒手,清洁用品(地拖、抹布、桶等)使用后也需清洗和消毒。加强室内的通风换气。

四、重点消毒

在流行区消毒时,要针对流行环节采取严格的消毒措施。

(一)要加强对食品餐饮具的消毒,学校、托幼机构要按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加强消毒工作。发生病例的学校、托幼机构应严禁聚餐,并注意餐饮具的消毒。

(二)经水传播可能是造成流行的重要途径,必须加强对饮用水的消毒和管理。应尽快查明污染来源,开展病原学监测,直到连续2次阴性为止。必要时,可用漂白粉对水体进行消毒。

1.若井水可能受到污染,则须消毒。消毒可投加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次氯酸钙等消毒剂进行消毒。(1)直接投加:根据估算的井水量,按照有效氯2-4mg/L计算,确定投放药物量,投放药物后井水的余氯量应保持在0.3-0.5mg/L。每天的首次投放时间应在清晨居民未取水之前,药物投放半小时后可使用。若取水量大,每天应多次加药,保持井水余氯量。(2)持续投加:在竹筒、小瓶、塑料袋等容器上面或旁边钻4-6个孔,孔的直径为0.2-0.5cm,装漂白粉250g-500g,封住容器口后,用浮筒或细绳使其浮于水中,利用取水时的振荡,使容器中的氯慢慢从小孔放出,保持水中的余氯量。一次加药可持续消毒一周左右。井水消毒应定时测量水中的余氯浓度,据此调整加药量。

2.发生疫情时,要确保自来水的生产安全,混合、凝集、沉淀、过滤、消毒各环节按规定操作确保管网末梢水的余氯量为0.3-0.5mg/L

(三)粪便和生活污水的管理不善常导致水体污染、食物污染和环境的污染,须加强消毒管理工作,确保无害化。要加强对发生病例学校、托幼机构内所有厕所的管理,对重点部位进行有效的消毒。防止未经消毒的粪便经阴沟和管道排入水体,确保未经消毒的粪便不污染水体和周围环境。(责编:孙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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