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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实施办法 (2021年修订)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1-06-30

 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实施办法

(2021年修订)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骨干教师致力于课堂教学与教学研究,不断提升骨干教师的层次,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市、区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选拔过程、公开选拔标准、公开监督渠道,切实选拔出“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在培养和使用中促进发展,“骨干教师”既是荣誉,更是责任;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尊重“才”,更要看重“德”,“骨干教师”不仅是教育教学业务的骨干,还应是践行师德规范的表率。

二、选拔对象

(一)学科骨干教师:

1、能够遵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及本校制定的师德公约。

2、教龄在5年以上,在本校连续工作满3年(包括3年)的教师。

3、参加过区教学评比(骏马奖、耕耘奖等),或在区或校级层面进行过教学展示,或教学文章在区级层面交流或获奖。

4、一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30天(法定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二)德育骨干教师:

1、能够遵守《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及本校制定的师德公约。

2、教龄在5年以上,在本校连续工作满3年(包括3年)的教师。

3、参加过区及以上优秀中队或优秀辅导员申报,或所教班级获得过校文明示范班荣誉称号。

4、一年累计请事假不超过一周,病假不超过30天(法定婚假、丧假、产假除外)。

三、选拔附加分指标及分值

1、教育教学职务:职务得分按最高职务计算。

教研组长(4)年级组长(3)备课组长(2)年级组负责(1)

2、个人获奖或荣誉称号:

全国(4)市(3)区(2)校(1)

3、公开课或讲座(经验交流)展示:

全国(5)市(4)区(3)校(2)教研组(1)

4、论文(文章)发表或交流:

全国(5)市(4)区(3)校(2)教研组(1)

5、文明示范班获得次数:

   4次(4)3次(3)2次(2)1次(1)

6、指导学生获奖或教师指导奖:一次比赛计一次分,如果一次比赛获奖数超过3个再加1分,参与奖、鼓励奖、优秀奖等奖项不计分。教师指导奖必须在奖状上体现指导教师姓名。

   学生团体:全国(4)市(3)区(2)校(1)

   学生个人:全国(2)市(1.5)区(1)校(0.5)

教师指导奖:全国(2)市(1.5)区(1)校(0.5)

*申报材料于申报前3年内有效。

四、选拔办法

1、本项工作由校务会组织实施。

2、采用个人申报或教研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符合

选拔标准的教师都有申报资格。

3、校务会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负责与选拔和管理相关的

日常事务性工作,并负责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审。

4.“骨干教师”每3年选拔一次。凡申报前3年已被评为区“三奖”

获得者将视同“学科骨干教师”;获得区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所教班

级获得区及以上中队的将视同“德育骨干教师”,将不再重复申报。

五、否决条件

在申报材料的3年中有违纪违规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安全责任事故,旷工行为,经核实的学生和家长投诉等现象之一的,取消“骨干教师”申报资格。

六、选拔程序

1、申报。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并准备材料。上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详

见附件2),与附加分指标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详见附件

1、附件3)。该项工作9月底结束。

2、确定初步名单。工作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并排序。该项工作

9月底结束。

2、工作组审核资料。工作组对申报人材料进行核实、审阅和整理。

该项工作十月初结束。

3、最终名单确定。领导小组对申报教师确定最终名单。该项工作10

月初结束。

4、公示。工作组将校审核通过后的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 “骨干教

师”名单,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该项工作10月初结束。

5、党支部监督审核。领导小组将公示后的入选名单及公示情况报校

党支部,由党支部提出监督意见。党支部监督结果无意见的,正式确

定为当选名单。该项工作10月初结束。

6、命名表彰。召开校 “骨干教师”命名表彰大会。10月中旬完成。

七、“骨干教师”享受的权利与义务

(一)享受的权利和待遇

1、“骨干教师”享有优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活动的权利。

2、经考核后,被评定为“骨干教师”的老师,在学校评优、职务晋

升、高一级荣誉称号评比和学习进修等情况时优先推荐。

3、获得“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教师,3年内都享受200元/月的津

贴。(一半津贴按每月发放,学年考评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剩余的津

贴)

4、每学年度学校为其订阅一份专业教学杂志。

(二)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学科骨干教师:

(1)每位“骨干教师”与学校签订《骨干教师承诺书》,并严格遵

守《华泾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自觉履行《华泾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2)3年内“骨干教师”至少带教一名青年教师,履行带教协议,

带教效果明显。

(3)每学年至少上一堂教学示范课和专题讲座或经验交流。

(4)3年内承担一次“校本培训课题申报”任务,课题申报成功。

(5)有大局意识,能服从学校安排承担学校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

2、德育骨干教师:

(1)每位“骨干教师”与学校签订《华泾小学骨干教师承诺书》,

并严格遵守《华泾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自觉履行《华

泾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2)3年内“骨干教师”至少带教一名青年教师,履行带教协议,

带教效果明显。

(3)每学年至少进行一次中队主题会公开展示。

(4)3年内承担一次“校本培训课题申报”任务,课题申报成功。

(5)有大局意识,能服从学校安排承担学校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

八、考核管理办法

领导小组每年对“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1、每年组织一次“骨干教师”民主测评工作。

2、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对“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定。

3、“骨干教师”首年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次年取消骨干教师称号、不再享受津贴。

4、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违纪违规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

安全责任事故,旷工行为,经核实的学生和家长投诉等现象之一的,

当月取消“骨干教师”称号,不再享受津贴,并取消下一轮申报资格。

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在校师资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徐汇区华泾小学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