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有效的心理治疗应达到下列目标: 1.解除病人的症状。精神与身体不适或心理问题都会妨碍求治者对社会的适应,并因此而造成心理上的痛苦,所以心理治疗的主要目的是解除求治者在心理或精神上的痛苦,或帮助解决其无法自己解决的心理冲突。例如,用心理治疗方法(系统脱敏疗法、满灌疗法、厌恶疗法等)矫正求助者的恐惧、焦虑心理等。 2.提供心理支持。在急慢性应激状态下,求治者因应付不了或忍受不了危机的环境,从而产生心理疾患或障碍。心理治疗可以帮助他们增加对环境的耐受性,降低易感性,提高心理承受力,增加应付环境和适应环境的能力,使之能自如地顺应和适应社会。这方面的心理治疗技术有危机干预、应激应付、应激免疫训练等。 3.重塑人格系统。这一点尤其被内省性心理治疗原则(如认知治疗、精神分析等)所强调,它认为人类的心理疾患和心理障碍是其人格不成熟所致。所以,只有重塑人格系统,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求治者的病态心理和不良行为方式。治疗的内容包括:帮助求治者理解自己、分析自己的情绪冲突的原因,获得内省能力,以了解意识和潜意识的内容。其治疗方法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指导性的,一类为表达性的。前者是针对求治者存在的心理问题,由施治者进行劝告、建议、指导、解释;后者又称非指导性的。在心理治疗过程中,求治者处于主导和中心地位,施治者以倾听为主,居被动地位,但仍应努力营造良好的气氛,使求治者在讲述自己的心理问题的过程中完成自我理解,达到自己解决自己问题的目的。总之,无论采取哪种方法,施治者期望达到的仍是重塑求治者成熟的人格。 ——摘自洪恩在线心理健康版,http://www.hongen.com,原发信人: miaobs(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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