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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华泾小学在编、在岗教工,退休(养)教工丧亲慰问金调整的施行方案

作者(来源):马文雄    发布时间:2007-12-07

校六届五次教代会票选通过    200599

 

根据时代的发展,结合华泾小学实际情况,调整在编在岗教工、退休(养)教工丧亲一次性慰问金。

一.   对丧父、母、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等慰问金从200元调整到500元。

 

二.       本方案只适用于华泾小学在编、在岗教工、退休(养)教工。

 

三.       慰问金指 /人。

 

四.       华泾小学保留对本方案的补充和完善的权利。

 

本方案自华泾小学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