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修订)

作者(来源):吴贞    发布时间:2019-06-19

附件一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要求(修订)


 

 

一、教科研成果学科设置

 

本次教科研成果鉴定设立的学科有:语文、政治、德育一、德育二、教育管理、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劳动技术教育、校外教育、职业教育、计算机、教育和心理、幼教、跨学科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共 24 门学科,送审鉴定的教科研成果必须与教师申报学科和任教学科相一致。

二、教科研成果内容

 

教科研成果,是指申报人任中级职务以来,反映本人任教学科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的成果, 包括正式出版、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范围交流的论文、著作、调查报告、课题、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习题汇编及解题等,或其他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含校本及以上课程、通过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等。其中,转岗评审人员送审内容必须是普教岗位上的教科研成果。

三、教科研成果要求

 

1.每位申报人同一学科的教科研成果代表作限送一篇(

 

2.“成果层次包括正式出版、公开发表、视作发表和交流四种。具体如下正式出版指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教材、论文集等。


公开发表是指在公开发表含内部准印证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

视作发表是在《视作正式出版刊物目录》上发表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

交流指在区级及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含技术总结等),

 

或在学区(区教育集团)共享的校本及以上课程教材,或在市级及以

 

上信息化平台上共享的自创教学资源或区级及以上的课题;或

 

区级及以上获奖的教学研究成果。

 

3. 正式出版和公开发表的成果要求。正式出版是指有国际标准书号(ISBN 书号)的正规出版社发行的专著、教材和论文集。

公开发表是指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刊号)的正规杂志社出版的国内期刊,或仅有 ISSN 刊号的国际期刊;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刊号)的正规报社出版的报纸;有连续内部准印证的内部刊物。

具体认定的方法和要求请参照《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

 

审工作关于正式出版物的相关规范和要求》中的相关说明。

 

4.课题要求。教科研成果是课题必须已经结题,除了须有该课题的立项申请书及批准立项部门的证明外,还应提供申报者研究部分的成果,申报人如果不是课题负责人,其姓名必须列入课题组前三名,

并提供《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

 

5.   校本及以上课程的要求。列入评审范围的校本及以上课程需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校本及以上课程是指在学区(区教育集团)及以上范围使用和共享的校本课程、区级课程、市级课程和国家级课程等,且现仍在使用的课程。

2 校本及以上课程须有必要的教材,且该教材经过校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的课程质量审核,不存在政治性、科学性等问题。

3校本课程必须在本校经过 3 年的教学实践后,经 3 名及以上专家评审效果良好后,方可作为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

4以校本及以上课程作为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的教师, 必须是该课程教材的主要编撰人或承担 1/3 及以上编写内容的编纂人。

5)校本及以上课程必须与申报老师所任教学科、所申报学科相一致。

6.   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教学资源的要求。列入评审范围的自创教学资源需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自创教学资源是指由教师个人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的具有思想性、实践性、创造性,且体现所申报学科教育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改革的教学资源。资源形式可为系列课程、专题教育等成品教学资源。

2)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是指为全国或全市的中小学教师和学生提供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资源分享等服务的,是公益性且具有审核机制的网络平台。经过市教委职能部门及高评委专家组筛选和评审后,首批列入认可的市级及以上信息化平台有 4 个,具体为:


“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网(http://1s1k.eduyun.cn/)上海市教师学习平台(http://jspx.21shte.net/

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网http://ztjy.edu.sh.cn/上海市高中名校慕课系统http://gzmooc.edu.sh.cn/

3)自创教学资源作为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的教师,必须是课程的主讲人或其他成品教学资源的主要设计者或参与人,其中参与人须承担 1/3 及以上工作量,且申报教师所承担工作应为非辅助性、非工具性工作。

4)自创教学资源必须与申报教师所任教学科、所申报学科相一致,体现学科特性。

四、鉴定材料要求

 

1.  申报系统中提交的成果均以 PDF WORD 格式提交。不建议提交照片扫描版或扫描版转的 PDF,尤其是专著(教材,会因文件较大,而上传失败。成果必须隐去个人相关信息。

2.  送审鉴定的出版、发表、交流的教科研成果,应提交出版、发表的书籍或刊物和交流材料的原件(纸质材料一份及内容完全相同的电子版一份(电子版只需提供申报人本人的成果或承担部分)。

3.  教科研成果是本人独立完成的论文含技术总结,须在网上提交论文含技术总结的全部内容。如申报人是非第一作者,须提交提交个人承担部分,并提交《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纸质版

4.教科研成果是本人独立完成的专著教材须在申报系统中


提交专著(教材的全部内容,并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右上方专著栏内打勾。如果申报人为教材的参编人员,须提交教材的个人承担部分的完整内容,并提交《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纸质版

5. 教科研成果是本人负责的课题,须在申报系统中提交课题的结题报告,并在网上申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右上方课题栏内打勾。如果申报人为课题参与人,须提交课题中个人承担部分的完整内容,并提交《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纸质版

6.教科研成果是校本及以上课程,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系统中须上传的材料和要求。

 

《校本及以上课程一览表》和校本及以上课程的教材个人承担部分)

要求:在申报系统教科研成果鉴定成果上传处上传校本及以上课程的教材。在成果情况处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校本及以上课程一览表》。上述材料皆须隐去个人信息

2)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和要求。

 

Ø  《校本及以上课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Ø  校本及以上课程所使用的教材。

Ø  如校本及以上课程为非独立完成的,须提供《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

Ø  校本教材使用效果证明。


Ø  课程质量审核证明。

Ø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7.教科研成果是自创教学资源,需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系统中须上传的材料和要求。

 

《自创教学资源情况表》。自创教学资源视频等材料。视频格式仅限 MP4,视频大小在 500M 以下。

要求:上述材料须隐去个人信息。

 

2)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和要求。

 

Ø  《自创教学资源情况表》一式三份

Ø  具体的自创教学资源光盘一式三份

Ø  如自创教学资源为非独立完成的,须提供《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一式三份

Ø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要求

 

根据成果不同类型,须在系统中证明材料中上传相关材料, 如证明材料有多个文件,请整合成一个文档word PDF上传至系

统中。具体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正式出版的专著、论文集、教材需提供有效的“CIP 数据核字号验证ISBN 等信息的查询结果。

在正式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该期刊有效的 CN 刊号等信息的查询结果。

仅有 ISSN 刊号的国际期刊需提供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情报


研究所或各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报告。

 

在正式报刊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该报刊有效的刊号等信息的查询结果。

以上查询结果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www.gapp.gov.cn)网页上进行查询,并打印作为有效凭证。具体查询方法可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关于正式出版物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注:查询结果中的有关信息必须与成果相一致。

 

2)在有连续性内部准印证的内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该内部期刊有效的准印证号等信息查询结果。

上海地区的连续内部准印证内部刊物查询结果可在“上海新闻出版”http://cbj.sh.gov.cn/index.jsp网页上进行查询,并打印

作为有效凭证。具体查询方法可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关于正式出版物的相关规范和要求》。

外省市的连续内部准印期刊,需提供该省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连续内部准印期刊的批文或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该复印件可向杂志社索取。

注:查询结果中的有关信息必须与成果相一致。

 

3)教科研成果为教材的应附市级及以上教学研究单位认可的证明和试用单位证明。

4区级及以上交流的论文含技术工作总结,应附交流主办单位出具有关交流会议名称、时间、范围的证明。


5)获奖成果,应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6)署名为单位的文章,确系本人撰写,应附署名单位证明。

 

7)非申报教师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须填写《非独立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个人贡献情况表》,并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学校和区教育局职能部门盖章。

8. 材料装订要求

 

教科研成果原件一份,首页为《申报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教科研成果鉴定表》,连同相关证明装订成一份完整材料。

. 字体格式要求

 

教科研成果标题采用黑体,三号字体,本人工作单位和姓名不能

 

出现,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字体;正文中小标题采用宋体加粗,小三号字体。排版 A4 纸,1.5 倍行距,上下左右页边距各 2.5 厘米。正文

最后为出版、发表或者交流日期。


附件二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教科研成果鉴定  工作流程和要求

一、申报教师

 

1.  申报流程

 

学校管理员为申报教师开设申报账号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并选择申报的项目。开设成功后,申报教师方可登录上海市普教教师职称评审平台。在平台首页可下载操作手册等材料,也可查看相关通知。在点击教科研成果鉴定栏目后,请仔细阅读并签订《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后,完成《教科研成果鉴定表》的填写。

2.  提交材料

 

申报教师将教科研成果电子文档(不能出现本人姓名和工作单位提交到学校管理员,同时将教科研成果原件、打印并签名的《申报人 诚信承诺书》一并送本校人事干部审核。

二、学校

 

1.  工作流程

 

1学校管理员负责开设和管理本校申报教师的账号。并为每

 

个申报教师选择当年申报的项目。

 

2)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

 

3)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市教委文件要求,材料是否齐全。

4)学校负责审核本校每位申报教师提交教科研成果原件内容


和电子版内容是否完全一致,确认电子版中没有出现申报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

2.  提交材料

 

1)学校将审核通过的电子版文档从网上发送给本区教育局职改办,如审核不通过,退回教师本人并注明退回理由,教师可修改后再次提交。如审核否决,须注明否决理由,否决后教师不可再次提交。

2学校打印《教科研成果鉴定表》,并在《教科研成果鉴定表》上加盖公章后,连同按学科归类后的教科研成果原件、申报教师签名的《申报人诚信承诺书》及其他材料一同送往区教育局职改办。

三、区教育局职改办

 

1.  工作流程

 

1区教育局职改办负责新增、修改、删除本区域内的学校,

 

管理学校账号。

 

2)区教育局职改办复核每位申报教师的基本任职条件。

 

3)区教育局职改办复核每位申报教师提交的教科研成果是否符合市教委文件要求,材料是否齐全。

3)区教育局职改办再次逐份核对本区每位申报教师提交教科研成果原件内容和电子版内容是否完全一致,再次确认电子版中没有出现申报教师姓名和工作单位。

2.  提交材料

 

1)区教育局职改办将审核通过的电子文档(电脑自动按学科汇总从网上发送给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学校须


注明退回理由,并电话告知相关学校,由学校再退回教师,教师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如审核否决须注明理由,教师不可再次提交。

2区教育局职改办在每份审核通过的《教科研成果鉴定表》、电脑自动按学科生成的《教科研成果汇总表》(一份)上加盖区教育局职改办公章,连同委托协议书和按学科归类后的教科研成果原件一起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往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四、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1. 抽查区教育局职改办提交的材料。

 

  1. 按学科汇总后根据要求将教科研成果电子版从网上发送给有关专家。

  2. 组织专家根据要求完成教科研成果鉴定工作。

 

  1. 9 月初,将教科研成果鉴定结论反馈给各区教育局职改办。(责编:孙雁)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