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公 示 证 明
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
我单位已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示地点)对本单位申报2017年上海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 (教师姓名)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未提出异议。
特此证明。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责编:孙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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