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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网络群管理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09-19

徐汇区华泾小学QQ、微信等班级网络群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让老师和家长之间的沟通更加方便,促进家教水平提升,更好地培养孩子健康成长,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班级网络群分班成立,群管理员由该班班主任担任。群成员为该班级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严禁学生加入)。所有家长在班级群内昵称要注明孩子真实姓名,与孩子是何种亲属关系,教师注明其身份(哪科教师)。

2、班级QQ群交流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严禁发布或转发反动、暴力、色情、迷信等违法违纪信息或图片,严禁发布虚假、庸俗信息,严禁出现有违社会公德、不文明、侮辱性、低俗性语言。

3、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可以每天发布学生情况,做到经常性与家长联系和沟通,让家长能及时了解其子女在学校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同时及时发布学校通知及工作安排,有利于家校步调一致,共同配合。

4、班级网络群只用于家校沟通交流,严禁发布广告或与家校无关的信息,严禁讨论无关家庭教育的话题。

    5、网上交流中,禁止诋毁学校及师生形象,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以直接与老师沟通,也可以向学校直接反映。

6、为避免信息超载,一些个别性问题可单独交流(一对一,不打扰他人),班主任在信息传递中也可以适时对话题做一些引导,给班级网络群减负。

7、教师如通报学生违纪行为或其他不良现象,禁止在群内公布学生姓名,可单独与相应家长取得联系。

8、每班只设置一个网络群。每班网络群设置一名监督员,由各班班级家委会成员担任,负责对班级网络群的监管。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