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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09-19

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不仅有利于“教代会”工作的规范化,而且有利于推动“教代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要把“教代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了使“教代会”能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履行好维护职能,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教代会”制度。

1、在召开“教代会”期间,做好动员、宣传等工作。

2、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及工会组长碰头会,有重大事做到和大家一起

   商量。

3、在工作中把碰到和难以解决的问题,经过召开会员会或个别谈心

   等途径来协助行政做好此项工作。

4、通过“教代会”对代表的各项提案,确实是给学校的教育教学等

   各项工作带来一定的帮助,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入续给予解决。

5、如代表的提案一旦入用,根据学校的经济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6、召开“教代会”后的文件、会议资料、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7、教代会的议题(草案),经过代表讨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再作

   修改,最后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8、教代会工作要例为经常化和制度化,使学校的各项工作不断完善。

  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所起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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