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换届实行“公推直选”的要求,结合《徐教委组(2009)25号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方案(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学校党组织民主建设为基础,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着力点,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保障党员权利,提高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扩大党在学校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总体要求
按照教育党工委的要求,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
“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新一届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
“直选”,即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华泾小学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既能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公认,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结构合理原则。
3、竞争择优和按章办事原则。
四、组成人员的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党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二)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
2、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一般党龄在1年以上。
4、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有从事党务工作的必要时间。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群众。
6、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7、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等专业能力。
(三)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领导工作经验,符合《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徐教委(2006)8号〕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五、委员的职数
新一届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支部委员会拟设委员5名,其中书记1名。
新一届支部委员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其中非校级领导的比例不低于40%;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占85%左右;性别比例恰当;学科结构合理;年龄结构有梯度。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9年9月)
1、组织动员
(1)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学习研究“公推直选”文件精神;讨论制定《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支部委员会“公推直选”方案》。
(2)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广泛宣传“公推直选”工作;组织党员以会议方式讨论并完善“公推直选”方案;让群众了解“公推直选”方案,并听取意见。
2、起草报告
报告以本届支部委员会成立为时间起点,系统梳理支委会的主要工作,总结基本经验和体会,分析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提出继续努力的方向;报告起草要以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等递进形式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并形成草案。
3、学习宣传
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知识;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橱窗等阵地按党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公推直选”进展情况。
(二)公开推荐阶段(2019年9-10月)
1、公开推荐
本届支委会对全体党员述职,组织全体党员对本届支委会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群众按照新一届党支部委员的职数分别进行公开推荐。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开推荐票数的多少,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列为考察对象。要注意听取相关人选本人意见。对没有得到多数党员、群众推荐的党员一般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学校党员、群众中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汇总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和推荐情况,在满足班子结构要求前提下,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可根据需要组织党员群众在公开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推荐,委员会会议按照推荐票数以及班子结构需要,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可采用多种方式增进教职工对候选人的了解。
(三)换届直选阶段(2019年11月)
1、筹备工作
(1)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审议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筹备党员大会会务工作等。
(2)召开党员大会预备会议。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直选。
3、本届党支部主持工作到上级党委批准新一届委员会成立止。
(四)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12月)
1、组织党员对“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做好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华泾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