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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公布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0-10-19

    为认真落实《上海市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行动方案》(沪教委体〔2019〕49号),进一步掀起近视防控宣传教育热潮,推进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现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宣传教育活动主题
克服疫情不利影响,持续推进近视防控。

宣传教育活动时间
2020年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时间为10月。今后每年将以春季学期的3月和秋季学期的9月作为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集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教育活动原则
    一、注重宣教精准性。按照学生年龄段、影响视力关键因素、视力发展阶段等不同情况分类分层开展宣教活动,大力宣传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意义、价值、进展与成效及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知识与方法。

    二、坚持宣教科学性。依托本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基地与视觉健康中心等专业力量,充分发挥学科优势和专业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开展近视防控与视力健康知识、技术、培训的宣教等工作,构建并不断完善“视力健康机构-视力医疗机构-学校-全社会公众/家庭”四位一体的近视综合防控宣教模式。

    三、突出宣教实效性。通过广泛、精准、科学地开展形式各样、内容丰富的视力健康宣教活动,营造本市近视综合防控的良好氛围,发动和依靠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与专业机构、各类媒体、校园健康教育课程、家校联动等全社会力量与途径,共同呵护孩子的眼健康。

    四、强调宣教公益性。各区和学校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教育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

工作要求
    一、加紧落实宣教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紧扣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地区和学校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将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工作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结合起来,倡导学校、师生、家长、专业机构等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二、加大普查摸底力度。针对疫情发生以来中小学生长期居家学习和参与在线教育教学可能对视力健康产生的影响,各区教育局要加大组织力度开展覆盖全体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的视力健康状况全面普查和摸底工作,推进与完善建档工作,做到早筛查、早预警、早干预,精准掌握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视力健康状况和视力变化情况与数据。引导已发生近视的中小学生和在园幼儿尽快在家长陪护下到医疗机构检查和矫正,对近视进展过快的中小学生进行特殊干预,预防发生高度近视。

    三、持续实施防控措施。各区教育局要向学校大力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增加户外活动、改善教学条件等对预防近视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学生“目”浴阳光参加室外活动,缓和持续高强度用眼带来的视觉疲劳。

学校要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严格落实减负政策,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按照相关照明设计规范与课座椅配置技术标准为中小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坚持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引导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四、提升宣传教育效能。根据当前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互动感强的分类分层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基层特色亮点工作做法,鼓励各区成立近视防控专家宣讲团,兼顾全体普及与个体差异的情况,精准传递视力健康知识,增强爱眼护眼意识,切实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效果显著。

    五、加强家校联动合作。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通过校园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家庭宣传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知识。指导和督促家长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营造良好家庭体育运动氛围,配合学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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