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内容列表:
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指标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0-12-28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征求意见稿)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

一、机构设置

    1、学校教育目标有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由分管校长领导,纳入学校行政计划,并有专项计划(提供资料)。

    2、学校领导每学期行政会议研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至少2次,对该工作有指导、有协调、有检查、有评估(提供资料或记录)。

    3、建立学校心理辅导室.有专用房间、有专用或兼用电脑、有学生心理档案和咨询记录(现场观察、看资料)。

    4 、专职或兼职人员至少12人,其工作量的计算相当团队干部(现场调查、采访)。

    5、工作经费能按学生人数拨给(提供资料)。

二、教育与辅导

    l、按“规划”要求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有教材(查看资料与课程表)。

    2、执教老师认真参加区(县)的教研活动,出席率高,校级教研活动至少每月一次,有全区(县)以上公开课或观摩课(查看区(县)、校记录,查看教案)。

    3、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在班主任工作中,有工作计划,有活动,有记录(看资料及开座谈会)。

    4、在团队工作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有计划、有活动(看资料及开座谈会)。

    5、注重家庭教育的指导,每学期组织家长学校或家长会的专题讲座和宣传活动12次(看资料及汇报)。

    6、心理辅导室定期为学生提供咨询辅导服务(看资料及记录)。

三、队伍建设

    1、有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已获上岗证书(看名单、看证书)。

    2、为班主任作专题讲座每学期至少2次(开座谈会或看记录)。

    3、为全体教师作普及和提高的专题讲座每学期至少l2次(看记录)。

    4、积极参加市、区(县)各级各类的培训学习(看证书)。

四、教育成果

    1 .有学校特色,有市、区(县)级会议上作经验介绍的资料(看资料)。

    2、有在区(县)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或出版的书籍(看资料)。

    3、有区(县)、校级的研究课题及研究成果(看资料)。

4、教师和学生参与性良好,教师观念转变,多数学生受益(教师、学生座谈)。

——摘自《大众心理学》,19992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