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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泾小学党政班子议事决策制度与程序

作者(来源):华泾小学 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0-11-05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政班子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切实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采取共同与个别讨论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认真、严格监督执行好学校“三重一大”等制度,不断提高学校党政班子的整体合力与行动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学校党政班子将根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议事。

3、学校党政班子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规划,围绕学校的发展、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要充分酝酿、会议要充分讨论、会后要认真贯彻执行。特别要防止议而不达、议而不决,也要注意在贯彻中无督查的现象发生,党政班子成员要不断树立责任意识,加强议事程序建设,模范执行决议,严格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学校议事、决策和执行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

1、学校行政班子会议、校务会议制度是学校行使议事决策职责,实行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制度。

    2、校务会议由学校校长、书记召集并主持,校长助理、工会主席以及(教代会规定)的教导主任等人员参加。

    3、学校校务会议必须遵循本制度的议事原则进行,临时会议相关成员须三分之二出席才能召开,学校重大事项讨论决策须全部成员参加、发表意见方能研究决定(这里的重大事项是指教代会规定的有关民主管理内容,下有表述);讨论涉及学校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或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列席参加。

    4、学校行政班子会议一般每周举行一次,在规定时间进行,从上午第二节开始;特殊情况下由校长、书记临时提议安排召集。

    5、学校校务会议议题议题由校长确定,行政班子议事议题分日常工作总结与布置和与校务会一致的议题内容讨论与落实。议题可以分为学习通报性、征求意见性和研究决定性三类。联合党支部讨论的有关工作议题、会议日期、地点等要根据联合党支部的特点,提前由书记、副书记与相关学校校长、党支部委员等人员预前通气、商量,后分别通知与会人员,临时议题商量等可以采取其他形式事前沟通,不搞临时动议。

6、学校校务会、行政会议均要指定人员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程序等要详实记录,讨论学校重大事项,还要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过程内容。有关重大议题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

三、议事决策范围

学校党政班子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全局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预决算等内容进行讨论审议的为重大事项,具体表述范围如下:

    1、学校、讨论和审定在学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的落实等。

    2、学校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纪检监察、宣传思想、统一战线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内容。

    3、学校规划、党支部以及学校年度计划等工作要点。

    4、学校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等改革举措。

    5、向上级部门提出重要问题的请示与报告等。

    6、年度教育经费预决算、教育资源布局调整、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审议等。

    7、学校校长、书记、中层干部的考核等第与任免奖惩等。

    8、学校党支部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9、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组室、教师等工作。

    10、党风廉政建设、行风政风建设、对党员的奖惩等工作。

    11、统战与学校退管会工作。

    12、工会、共青团、关工委等群众组织工作。

    13、学校各行政部门的设置和调整,人员编制、奖惩等方案。

    14、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文件、讲话和报告等内容。

15、其它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

四、议事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1、学校党政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提议确定校务会、行政会议题。确定议题之前需进行酝酿,判断是否需要或具备条件就议题进行审议。

    2、凡列入学校会议审议的议题,由学校党政负责人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会议审议的必要准备。有关重要议题的讨论内容须会前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二)个别酝酿

    1、议题须于会前与班子相关成员酝酿,重要议题需提交校长、书记先行酝酿。

    2、校长书记要就重大事项进行沟通酝酿,形成主导性意见。校长书记还要重视对“个别酝酿”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地听取和集中酝酿的意见。

(三)会议决策

    1、校务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表决制;讨论干部任免时,要根据有关条例规定以及上级精神,采取逐人书面表决的方法;表决时,应根据要求以应到会人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2、决策过程中,允许个人保留意见;对于少数同志的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3、会议审议中存在较大分歧的议题,应暂时搁置,待成熟时再提交会议讨论。

(四)执行决策

    1、学校相关会议后,会议记录等资料经党政领导审核后存档,告知单送相关人员并报送上级相关部门。

2、学校相关会议后,根据会议决定交付实施。

(五)监督反馈

    1、交付实施情况要及时反馈学校党政负责人;紧急情况、紧急事项的落实情况、执行时限、报告要求将根据“一事一议”的办法执行。

2、对学校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由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督促检查。

3、决策执行过程中若需对决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变更,应由学校校务会或行政会复议后决定。

五、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

为了保证学校议事、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对议事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监督,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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