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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华泾小学极端天气情况下学校预案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4-02-28

 

为有效预防极端天气对我校师生安全产生影响,避免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妥善处理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学校安全,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教育局2013学年第二学期党政会议关于“认真学习,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坚决执行,做好校本预案,构建应急机制”的精神及工作要求。我校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管理机制,保持高度警觉,全力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的校园安全工作。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长:高静,组员:吴文明、马文雄、张慧瑛、李东、徐莹莹、张爱国、张伟天、吴贞,以及各班班主任和年级组长。

日常相关宣传、教育等工作由教导处李东老师负责。

二、主要任务

    在充分认识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意义的前提下,认真研究和把握诸如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以及雾霾天气等极端天气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律,关注极端天气的预测预报,做好极端天气下可能对学校安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预研预判,严防各类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发生。 

结合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布置等校园安全要求,积极开展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常抓不懈和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分析极端天气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的情况,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将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原则要求

    1.针对极端天气下可能对学校安全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制定出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处变不惊,临危不乱,确保学校能迅速有效地应对、处理各类极端天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不断完善预案。

3.极端天气条件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职责任务,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加强学习和培训,熟悉掌握预案内容,以适应工作需要。

4.排查隐患,完善措施防患于未然。为确保师生安全,要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并一一进行登记造册,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充分利用校会、班会讲座、家长学校(包括家长会)、板报宣传、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等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学校开展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及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得到保障。

、具体措施

1.以极端天气预警信号、《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为“动令。

2.本预案指的极端天气现象为: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以及雾霾天气预警等天气状况。

3.上述极端天气红色预警下发布时间与停课及应对:

1)当日2200以前发布并在2200维持,次日停课。

当日,行政到校,作好到校学生的安排以及家长的各种咨询、解释等工作。

其他教职工可以在家,但要保持信息畅通,以及做好家长、学生来电咨询与解释等工作。

教职工如有学校要求,请及时赶回学校上班。

2)前日2200—当日600前(含600)发布过红色预警的,当日停课。

当日行政、班主任到校,做好到校学生的安排以及家长的各种咨询、解释等工作。

其他教职工可以在家,但要保持信息畅通,以及做好家长、学生来电咨询与解释等工作。

教职工如有学校要求,请及时赶回学校上班。

3)当日600—800发布红色预警的,学校安排如下。

全体教职工正常上班,做好到校学生的安排以及家长的各种咨询、解释等工作。

以年级组(班级)为单位组织到校学生活动,进行安全教育,观摩灾害预防警示片或其他教育主题的活动。

当日不安排新课教学等教学活动。

4)上课时间发布红色预警的。

一律停止室外上课与户外活动,做好学生安全防护等教育活动。全体教职工根据学校布置完成相应应对极端天气变化而需要应对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落实应对极端天气的上报学校情况制度。根据当日学校情况,及时组织应对,有关信息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全体教职工在极端天气情况下,要保持信息的畅通,以便及时联系沟通。

3.极端天气情况下,允许家长进校门接送孩子,班主任在教室负责组织、维护学生纪律与人身安全,对本班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其他教职工负责秩序维护。

4.如有学生安全事故(包括在校外发生的,得到家长确认的),班主任需及时报告、通气,并确认下一步措施。

5.德育大队部负责广播宣传、提出要求,提醒学生不要在楼道等危险地躲避、停留。

六、责任追究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在查明原因、认定性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

2.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发生安全事故,有关领导和当值年级、班级,在及时处置险情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因不及时上报,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以上要求如有与上级主管部门不一致的,一律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本预案解释权在学校。

 

                                   徐汇区华泾小学  2014-2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