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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儿童问题行为模式: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9-05-29


 

问题行为指的是那些偏离常态、给他人或者自己的身体、生活、学习和工作等带来危害甚至危险的行为。儿童的问题行为是儿童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现象,主要表现在攻击反抗、违纪越轨、焦虑抑郁、孤僻退缩以及各种身体不适等方面。

儿童的问题行为对其自身及其家庭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就其自身而言,严重的问题行为阻碍了儿童正常的交往能力和沟通技能的发展,限制了儿童的学习机会和学习效果,也可能导致儿童受到同伴的排斥,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中处于孤立的地位;对其家庭而言,儿童在家庭和社区中表现出的问题行为可能会对其家庭的生活质量造成严重的消极影响,如妨碍家庭常规活动的进行、限制儿童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正常社交活动范围、造成父母心理上的困扰和压力、危害家庭关系等。此外,儿童的问题行为所造成的一系列消极影响往往是长期的,不经过有效的干预,问题行为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少或消失。因此对儿童的问题行为进行有效的干预是十分必要的。

家庭在儿童的教育和社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儿童而言,无论是有发展障碍的儿童还是普通儿童,其社会技能和行为发展的基本情境就是家庭。父母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很长,他们十分了解孩子在各方面的需求,这对儿童问题行为的干预十分有利。基于此,研究者们开始把注意力转向在家庭情境中由家庭成员对儿童的问题行为进行干预和支持。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就是这样一种干预方法。

一、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的概念

积极行为支持(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简称PBS)是20世纪八十年代末在应用行为分析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行为干预科学,是一种使用教育和系统改变的方式改善问题行为并提高生活质量的方法。它在功能评估的基础上设计积极行为支持干预策略,通过系统地改变影响问题行为发生的各种因素,达到减少或消除问题行为、增加适宜行为的目的。积极行为支持的首要目标是提高个体及其重要他人的生活质量,另一个目标是减少问题行为。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family-centered positive behavior support)则是围绕家庭需求开展的积极行为支持,在其实施的过程中,家庭不仅仅作为合作者参与到儿童的行为干预中,更重要的是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和决策者。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该模式出现至今,已有相当数量的研究者采用该模式对儿童在家庭情境中的问题行为进行干预,结果均表明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能够有效地减少儿童的问题行为,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

二、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的特点

(一)强调家庭成员和专业人员之间要建立合作的伙伴关系

强调家庭成员与专业人员之间的合作是PBS的核心价值观。建立合作的伙伴关系是指,在功能评估、支持计划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家庭成员和专业人员之间建立真正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平等合作关系。在这种合作关系中,双方相信彼此的能力,共享信息、知识和技能,共同选择干预目标、制定干预计划,这种合作的伙伴关系的建立有利于取得最佳的干预效果。

(二)重视功能评估

功能评估是PBS的基础。积极行为支持认为问题行为的产生是服务于某项功能的,功能评估旨在确定行为和引发问题行为的环境因素之间的特定关系。功能评估能够揭示一系列的相关信息,包括行为模式、能够预示行为发生的条件和行为的可能原因等。功能评估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的观察和访谈进行,功能评估的结果可成为确定行为功能假说的基础来指导个别化的行为支持。积极行为支持的观点认为,一个好的功能评估不但能够提供行为功能的信息,而且能够提供有关家庭环境、生活方式、儿童特点的信息,有助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干预计划。

(三)强调行为干预计划的环境适切性

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非常关注生态效度,环境适切性被看作是确保其在生态效度方面有效性的关键。干预计划的环境适切性是指干预计划符合家庭的特点,包括儿童、干预实施者和干预环境的特点,如家庭目标、家长能力、家庭资源、家庭日常活动安排、家庭的文化和价值观、家庭构成及成员之间的关系等。干预计划的环境适切性之所以受到重视是因为只有当干预计划契合家庭背景时,家庭成员才能够接受这个计划,并坚持长期执行。

有研究指出,具备良好的环境适切性的行为干预有如下特点:承认家庭的文化和语言背景;在功能评估、计划制定、执行和行为支持干预的评估过程中与家庭建立合作的伙伴关系;考虑到家庭生态学因素;选择家庭活动情境作为干预情境;父母或其他家庭照料者关于计划的可接受性、可行性、有效性、持久性和满意度的评价比较高;家庭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

(四)强调有意义的生活方式的改变

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的目标不仅在于减少儿童的问题行为,更重要的是促进儿童及其家庭生活质量的提高。相关研究也证明了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对儿童及其家庭生活质量的提高有极大的帮助。

有意义的生活方式的改变体现在:与家庭成员和同伴的关系得到改善;能够参与到家庭或社区活动中去;儿童、家庭成员以及其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其他重要他人对于喜好和资源的选择增多等。

(五)将生活中的常规活动作为分析和干预的单元

受到家庭生态系统理论的影响,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往往将家庭或社区的日常活动作为分析和干预的单元,如起床、就餐、购物、和家人看电视、和兄弟姐妹游戏、准备睡觉等,这些活动对于家庭生活来说是很重要的,但却因儿童的问题行为而不能顺利进行。将生活中的常规活动作为分析和干预的单元能够促进干预结果的维持和泛化,因此,所制定的积极行为支持计划应该能够帮助家庭成员在常规活动情境中给予儿童支持。

(六)制定多元素的干预计划,强调问题行为的预防和适宜行为的培养

在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中,干预计划往往是综合的和多元素的,强调要针对各种各样的环境因素(如情境因素、前奏事件、行为结果等)设计多元素的干预策略,包括生态环境改变策略(即改变问题行为产生的大环境以保证干预效果的实现和维持,如教授父母正确的教养方式等)、前事控制策略、教育训练策略和结果处理策略等多种干预策略。

三、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的实施流程

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的实施大致包括以下五个流程:

(一)成立积极行为支持团队,建立家庭成员与专业人员之间的合作关系

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要求家庭成员和专业人员在共同的工作中要建立相互信赖、相互公开、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的建立有助于专业人员更好地理解家庭的结构、优势、常规活动、家庭成员的能力和需求。这一流程极为关键,在家庭成员和专业人员有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才能找出相关性更高的问题,制定可接受性和可行性更强的干预计划,进而获得更佳的干预效果。

(二)进行功能评估

这一过程相对比较复杂,可以细分为四个步骤:

1 识别问题行为

这一过程主要通过访谈和观察来获得儿童的相关行为信息,访谈主要由专业人员完成,访谈对象主要是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而观察则主要是由家庭成员完成,因家庭成员与儿童相处时间最久,对儿童最为了解,观察起来比较方便,且观察结果比较客观真实。访谈和观察之后,由专业人员和家庭成员一起筛选出出现率较高或干扰性较强的行为作为待干预的目标行为。确定目标行为后,研究者需要对目标行为进行准确、清晰的界定,即确定行为的操作性定义。

2 对问题行为进行功能评估

这一过程仍然需要通过访谈、观察等方法收集有关问题行为和环境的信息,如问题行为的表现、发生频率、发生时间、情境事件、前奏事件和结果。在观察和访谈的过程中要作好ABC记录,其中A指问题行为发生时的情境因素和一系列的前奏事件,B指问题行为及其表现,C指行为产生的各种后果。

通过分析收集到的ABC信息,专业人员与父母共同对问题行为的功能做出假设。儿童的问题行为可能表现出三类功能:正强化功能,即获得其所期望的刺激物,如照顾者的关注或者物质奖励;负强化功能,即逃避或者回避令其厌恶的刺激,如引起其恐惧、焦虑的刺激物;感觉刺激或者感觉调整功能,即获得生理上的刺激或者逃避生理上的不舒服感觉等。需要注意的是有时相同表现的问题行为反映出的行为功能可能并不相同,而有时不同表现的问题行为却可能是出于同一功能。因此,专业人员和家庭成员需要对儿童问题行为的功能进行仔细的评估。

3. 判断问题行为的功能是否合理

在确定了儿童问题行为的功能之后,专业人员和家庭成员需对其行为功能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有些问题行为的功能是合理的,比如要获得照料者的关注,这一需求对于儿童来讲应该是要获得满足的。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讲,当生理需要和安全需要获得满足之后,爱与归属的需要就应该被重视,所以获得关注这一功能是合理的。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儿童不能通过问题行为的方式来获得关注,在接下来的干预计划的制定过程中就要以这里的判断为基础来制定干预策略。当然也有一些问题行为的功能是不合理的,比如逃避任务。功能合理性的判断可以为接下来的干预计划的制定打下必要的基础。

(三)在常规活动中选择干预情境

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的核心价值观念就是将常规活动情境作为分析和干预的情境,因此,行为干预要使得家庭成员能够在常规活动中给予儿童支持。这些常规活动可以包括穿衣、吃饭、洗澡、如厕、购物以及其他的一些休闲活动。

(四)制定行为干预计划

行为干预计划即积极行为支持计划,由行为干预团队的成员共同制定,它建立在行为功能评估的基础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有关情境事件、前奏事件、行为本身、行为结果和行为功能的描述;前事控制策略;良好行为或新技能的教育训练策略,使功能等同的良好行为替代问题行为;后果改变策略,使问题行为因不能发挥原有功能而减少或消失,同时强化良好行为;生活方式改变策略,提高儿童和家庭的生活质量,比如使他们充分参与社区生活、与朋友正常交往。

由于行为干预计划是在功能性行为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的,而对于儿童的问题行为而言,同一种表现的问题行为可能会有不同的行为功能,且同一种行为功能在不同的情境中其合理性可能会不同,所以在制定行为干预策略的时候,同一种表现的问题行为,其干预策略可能是不同的,干预团队需要根据行为的功能和功能的合理性来选择正确的干预策略。

(五)实施和修改干预计划

家庭成员是干预的主要实施者,专业人员则对他们进行训练、为他们提供支持。在实施行为干预计划之后,需要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干预效果进行评估,必要时对行为干预计划进行修改。同时,也要保持干预计划对环境因素改变的敏感性,当环境因素有所改变时,也要对干预计划进行合理的修改,使其成为动态的行为干预计划。

以家庭为中心的积极行为支持是一种应对儿童问题行为的有效模式,它能够有效地减少儿童的问题行为,提高家庭的生活质量。但在中国大陆,这一模式的运用实践还比较少。相关专业人员及儿童家庭可以在充分了解该模式的基础上,尝试将其运用于实践,相信会取得良好的干预效果。(责编:孙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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