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补充说明表
单位: 姓名: 申报学科:
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基本情况:(1)取得国家级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主要贡献者,具有个人证书;(2)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区级以上重点攻关项目或课题,须提交立项及项目完成及相关证明材料。(3)独立撰写并公开出版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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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
区(县)教育局意见:
区(县)教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此表由去年申报一级教师职务未被通过今年重新申报的人员填写。
2. 符合以上突出业绩和特殊贡献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后。
3. 基本情况栏限500字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