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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泾小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作者(来源):华泾小学 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0-11-05

                       

一、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确保上级以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规定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徐教纪〔200617号文以及徐汇区教育系统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规定。

二、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科学观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执政,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长书记对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校行政班子的其他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行政班子、校务会以及中层干部目标管理,与校园和谐建设和各条块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起落实、检查与考核。

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内部管理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不断提高学校党员、干部反腐防变的自觉性和抵抗力。

五、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意识。

六、学校党政班子、中层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责任为: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并组织实施。

2、关注教育、治理,不断完善“三重一大”等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学校的重大经济活动由校务委员会负责把关,定期向全校教职员工报告经济活动情况,做到收入分配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3、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政策,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好学习、贯彻学校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做到知晓、落实的百分百。

5、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要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和考核。

6、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应与教代会、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等工作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7、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

行政班子每学期召开一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行政班子成员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廉政、勤政情况。

七、本规定由学校校务会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8-9学习讨论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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