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学校九届七次教代会表决通过) 2016年1月15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沪教委人『2015』76号)文件精神和《徐汇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体现向一线、骨干倾斜的原则,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鼓励敬业爱生、鼓励专业发展、鼓励业务拔尖的导向,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师追求崇高师德和提高教学能力的导向,推进建立科学长效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4、坚持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工资方案实施领导小组:王海萍、吴文明 马文雄 张慧瑛 陆捷霞
2、学校方案实施调解小组名单:马文雄 吴贞 沈春洪
四、实施范围与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1、实施范围:2016年1月1日在编在册的正式教职工,列入本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依照教育局核定的学校的编制数,确定本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内容
1、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绩效奖励三个项目组成。
2、绩效工资分配比例为:除岗位津贴按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外,其余两个项目即工作量(课时)津贴和绩效奖励的比例原则上各为50%左右。
3、职员和工人人均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原则上分别为本校教师人均数的80%左右和70%左右。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1、岗位津贴
教职员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按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教职员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其岗位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有关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课时)津贴
工作量(课时)津贴,由教育局根据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等规定,结合我校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完成工作量多少,责任大小和难易程度,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教师敬业、爱岗,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1)工作量(课时)津贴
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1000 元
A、一、二年级语数英教师每周:10节
B、三~五年级语数英教师每周:8节
C、其他学科教师每周:12节
D、中层干部每周:6~8节(主科6节、综合学科8节)
E、职员与工人每周:完成学校核定的工作量(岗位:两个或两个以上。)
(2)班主任工作津贴(单位:元/月)
正班主任(黑板报、早中管理等):800元
副班主任(收费、早中管理等):300元
一、 五年级班主任:另加50元
注:班主任1-3天内不到校,由副班主任顶岗,3天以上顶岗享受班主任津贴。
(3)超工作量(课时)津贴(单位:元/月)
指教师完成超过学校核定的基本工作量(课时)部分,其计算方法如下:
超工作量(课时)津贴=超课时量×课时单价×学科系数×4.5周
课时单价:45元/节
学科系数:
一--------五年级语、数、英 1.2 ; 其他学科 1;
(4)兼职津贴(单位:元/月)
A.语数英:200(一、五年级语数英:另加50)
B.年级组长、大组长、语数英备课组长:150
C.主课跨2个年级、综合学科跨3个年级、中高年级执教同一年级3个班级以上每周补贴1课时;兼跨2门主学科每周补贴1.5课时。2个班语文,每周补贴2课时。
D.工会委员、组长、工会财务、通讯员、早操、文宣、带教教师:80
E. 科艺体总指导、其他备课组长、团支部书记:100
F.护导100 G.社团活动100
H.专用教室管理80
(5)教辅岗位岗贴(单位:元/月)
网管电教管理 700
(6)中层干部工作量(课时)津贴(单位:元/月)
中层干部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见六、2、(2)、(3)、(4)}的0.8—1.2倍+超课时津贴。
(7)职工工作量津贴:
职员工作量津贴=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80% +兼职津贴
工人工作量津贴=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70%+兼职津贴
说明:
(1)工作量(课时)津贴的计算如出现小数,一般采用去尾法取整数。
(2)见习教师工作量(课时)津贴按70%发放。
3、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是学校在对教职工考核的基础上,按工作的实绩和贡献大小确定的工资。要充分体现优绩优酬。绩效奖励包括超工作量(课时)奖、骨干教师奖、教学考核奖、学习奖、全勤奖、师德奖、安全奖、期末考核奖等。
(1)教学考核奖600元。考核内容见《教师教学流程常规要求》。
(2)全勤奖:每月600元 。详见《教职工月考核细则》
(3)学习奖:每月250元。 详见《教职工月考核细则》
(4)师德奖:每月250元。 详见《教职工月考核细则》
(5)安全奖:每月250元。 详见《教职工月考核细则》
(6)校骨干教师津贴:(评定方案见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若骨干教师有带教任务的,不再享受带教津贴。每月200元进入在月绩效中。)
(7)期末考核奖:
上半年期末考核奖人均约3000元
下半年期末考核奖人均约3000元
(期末考核项目: 教学质量,备课, 随堂课, 作业, 公开课, 资料,文明班, 家访, 师德, 评优, 教科研,示范班,雏鹰中队,保洁与财产, 全勤满勤加奖等)
(8)绩效工资总额的1-2%用于学校教师承担其他项目及非常规的教育教学工作之需。
4、其他
(1) 属顶岗代课的课时费按所代学科的课时工资按每节35元计算。属非顶岗代课(指因故安排的学生自修,练习课等需教师进班级的)的课时费一律按25元计算。
(2) 语数英补课每月100元。
(3) 晚管:2:45—5:00每次80元,3:45—5:00每次50元。
七、 管理办法
1、岗变薪变。每月及时根据岗位的变化调整岗位工资。
2、实施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学校编制内聘用合同制教师。
3、课时工资单价和岗位职务津贴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采用去尾法,取整数。
4、正常产假、工伤人员:产假、工伤月份的工作量(课时)津贴、绩效奖励学校不予考虑,由社保中心支付生育、工伤补贴。
5、教职员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不享受课时津贴和绩效奖励,其岗位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有关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学校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7、本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由学校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8、在实际操作中绩效工资可视经费实际情况增减。
9、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局有关工资改革制度相抵触,按局文件办理。对于有些特殊情况的相关政策,以市教委、区教育局文件为依据执行。
10、实施方案(草案)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
11、实施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于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行,并报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