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第九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4年11月1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实行依法治校,使学校管理纳入法制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学校管理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校是公办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五年,属区教育局领导。
第三条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学校教育要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培养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人才打好基础。学校必须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把学校办成“规范加特色”小学。
第五条 学校培养目标是: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具有正确的劳动观点,培养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的良好习惯,为成为我国21世纪建设的生力军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六条 学校提倡的校风是:文明、勤奋、求实、创新。
第七条 学校办学的特色目标是:德育领先、狠抓基础、培养兴趣、强化特色、全面发展。
第二章 学 校 管 理
第八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九条:学校建立党支部,设书记一人,设副书记1名,支委3人,协助书记做好党务工作。
第十条:党支部工作职责?
1、 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2、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3、做好全体干部、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政治学习,开展组织活动,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的道德水平。?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发展工作。?
5、对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政策方案、重要工作和人事安排等认真研究、讨论、参与决策,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6、 对中层以上干部人选的提名,并按干部管理程序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
7、 组织领导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教代会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8、 组织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开展创造性的工作。?
第十一条:党支部工作原则?
1、 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2、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定期召开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上好党课,坚持党员联系人制度,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党员自觉抵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党内的腐败现象,依据党章、党纪严肃处理。?
4、 建立健全党务档案,做到规范有序。?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对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校长的任职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校长依法对学校实施管理,其主要职责和权利如下:
1、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育人质量。?
2、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 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定权。?
5、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进行聘任、分工和管理。?
6、 校长有权对学校的经费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和使用,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三条:校长的工作原则?
1、正确处理党政关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重大决策要主动征求党组织意见,请党组织提出意见,参与决策。
2、校长应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有不同意见者,应正确处理看待,不得阻挠、打击报复。?
3、 不搞特权,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
4、 努力加强政治思想及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深入教学第一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十四条:副校长任职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及总务后勤工作,受校长委托代行校长职责。?
第十五条:学校成立校务委员会。?
1、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书记、工会主席等人组成。?
2、校务委员会定期召开,每月1—2次。?
3、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召开。重点分析、研究、反馈、交流教育教学、总务后勤等工作的进展情况,讨论并通过学校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结构工资分配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学校重大事宜,为校长的正确裁决提供依据。?
4、校务委员会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综合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在意见分岐的情况下,校长有权做出最后裁决。?
第十六条:由工会组织负责,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 教代会代表由教师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3年。?
2、 教代会主任由工会主席兼任,负责主持召开教代会及日常工作。
3、教代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其中有三分之二代表出席方能召开,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决议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4、教代会对校长权限内的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校长交换意见,如意见不能统一,按校长意见执行,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十七条:教师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能?
1、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并对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3、 审议通过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奖惩办法和结构工资实施方案。
4、 制定修改学校章程,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5、 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工作,并提出表扬、批评、奖惩建议。
6、 讨论并向校长送交教职工代表提出的各种提案,及时反映群众意见、要求,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八条:德育处负责学校的德育、卫生及家长学校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德育处由德育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第十九条:德育处工作职责。?
1、认真实施《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等政策法规,在学生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抓住德育契机,开辟德育基地,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严格执行每周
2、 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德育工作制度,促进良好校风形成。?
3、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班主任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其教书育人的工作能力。?
4、 加强品德课管理,保证班队会质量,定期召开校会,对班级德育及管理工作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
5、培养和使用好少先队辅导员,搞好少先队工作,发挥少先队的德育功能,搞好阵地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6、加强校园环境建设,抓好卫生管理,创设优美、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校园,创设优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搞好宣传工作,使校园环境全方位,高层次达到最优化。?
7、 认真执行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建好学生健康卡,定期组织学生体检。?
8、 做好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三好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班集体,优秀中队的评选工作。?
9、 做好常规管理工作,组织好学生外出活动,劳动和校外教育。?
10、组织召开学生家长会,举办家长学校。?
第二十条: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导处由教导处主任全面负责本处工作。?
第二十一条:教导处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课程计划、教材拟定教导工作计划,科学地安排好各年级的课程表,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指导教研组长、学科教师、课外小组辅导教师拟定计划开展活动。?
2、建立健全教学工作制度。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开展好教研活动,指导教研组、教改实验课题组开展教研活动,提高教科研活动的实效性。?
3、积极组织教师专业进修和业务培训。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层次。努力为教师接受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组织教师开展基本功训练和竞赛活动。?
4、 注意反馈教学工作信息,定期做好教学工作分析和业务讲座。?
5、 做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和学籍管理工作。?
6、 负责教学质量监控,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所学的科目进行抽测。定期进行备课、作业抽查。?
7、 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建好教师业务档案。?
8、 做好教科书和教材的预订工作。?
9、 指导和搞好电教室、资料室、仪器室和实验室等功能室工作。?
10、做好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总务处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等工作,为教育教学提供保障服务。总务主任全面主持本处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务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总务后勤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情况,并定期对总务后勤工作进行总结评定。?
2、为教育教学提供必要的物质保证。负责学校的各种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建校和维修的各种材料、设施的采购供应工作。?
3、加强学校校舍、设备及经费的管理,努力做到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及时监督检查师生使用物品和爱护公物情况,制定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实现教育手段现代化。?
4、 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排除不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水、电、气及所有教育教学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
5、 搞好校园环境建设,制定发展规划。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6、 不断改善教职工生活条件,努力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7、 组织师生参加各种公益劳动。?
第二十四条: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学期末,写好全面工作总结上交主管部门,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五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应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展开为原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导处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教导处每学期应根据学校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教研组开展工作,督促、检查、考核各科教师的工作;对全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第二十七条 学校采用上海市中小学课程和教材改革委员会编写的新教材,按照课程计划进行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发挥必修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教会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创造,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获得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 学校要将德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校长负责、全员参与,教师、家长配合下,由政工教导具体安排,将德育渗透于学科教学班级活动、校外活动之中。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不得讽刺挖苦、粗暴压制,严禁体罚和变向体罚。
第二十九条 学校每班设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加强联系,并定期进行家访,协调配合对学生进行教育。
班组任必须根据学校的要求,分年级到社区、劳动点或夏令营基地指导学生接受锻炼。
第三十条 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要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学习习惯。
第三十一条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校历安排工作,不得随意停课。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至多不超过六小时。不准利用课余或节假日为学生集体补课。按照学校制订的《教学流程管理要求》,认真抓好备、5、批、辅各教学环节的管理,组织好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活动。
第三十二条 健全教研组织,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开展。教研组活动均列入课表,语、数学科按大组进行活动,其他学科参与学区分科进行活动。活动内容要结合教学实际,重点放在备课、上课两个环节上,要加强专题研究,不断提高科研水平,同时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强进修提高,注意发挥教研组在教研和进修三方面的基地作用。
第三十三条 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保证学生课业负担适量。不得擅自使用各类学习辅导材料。课后作业内容要精选,难易要适度,数量要适当,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日课外作业量不得超过三十分钟,四年级不得超过五十分钟,五年级不得超过一小时。
第三十四条 改革考试制度,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期末考试科目只限语文、数学、外语,其他各科通过平时考察平定成绩。考试内容着重于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期中考试由各科教研组自行命题,期末考试由教导处组织命题。要建立全面评估教育教学质量的标准,不以考试、成绩排名次,不以考分作衡量教学质量、评定教师教学工作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五条 学校重视科技、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认真上好体育、美育、劳动课。积极开展体育活动。举办春季艺术节、体段达标、秋季科技节、田径运动会、冬季跳踢比赛。结合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的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要经常注意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珍惜成果的思想,培养从事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四章 总 务 工 作
第三十六条 学校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主要是出租出借)
第三十七条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杂费和代办费,每学期末向家长提供代办费结算清单。
第三十八条 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创收活动,创收收入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发放职工福利。
第三十九条 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合理节约的方针使用经费,搞好经费的预算决算,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经费使用审批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务纪律,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十一条 加强学校校产管理责任到人,保证公物的管理与使用,健全实物的购买、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制度,杜绝流失和浪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加强对食堂管理,保证食堂卫生,食品配餐营养。
第四十三条 学校不断完善各种教育设施,有计划地美化、绿化、净化校园,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育人氛围。
第五章 教 职 工 管 理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学历,其他上岗职工培训获得上岗证书。
第四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福利待遇,但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必须遵守学校行为规范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四十七条 教职工对学校工作有意见可向校长、支部、工会反映和建议,也可以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学校任何一级部门都应虚心听取意见,不能阻扰教职工反映意见。
第四十八条 学校为教师继续教育创造条件,教师进修应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以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学校支持和鼓励教师从事教育科研,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并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第四十九条 新教师来到本校任教,必须根据学校制定的“带教制”以及《教师基本功能力考核细则》,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第五十条 学校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关心爱护学生,严禁体罚、变相体罚。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必须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交游、集会等均要采取妥善的预防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第五十一条 学校每学期对教职工行为规范、班主任工作、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根据考评,学校每学年评选优秀教职工。
第五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和市教委下达的《关于本市普教系统中小学的其他事业单位试用聘用合同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徐汇区教育局的部署,对教职工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三定”引进竞争,激励机制实行待聘、转岗、下岗制度,增强教职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六章 学 生 管 理
第五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对新生招生和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的规定,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建立学生档案制度(包括学生健康档案)。
第五十四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严禁划分好差班。
第五十五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义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校纪校规,并自觉接受学校的常规管理。
第五十六条 学校依法对学生进行保护和教育,加强对学生卫生、健康安全管理,注意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思和自护能力。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对严重违反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学生进行教育,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学校对有特殊障碍进步的学生采取帮教措施,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者给予帮助。
第五十八条 学校坚持用发展的观点,综合全面的评价学生,努力使全体小学生都合格进入中学。
第七章 学校、社会、家庭
第五十九条 学校同镇、村民委员会及附近部队、单位建立社区教育组织,设立社会基地。学校组建校外辅导员队伍,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应发挥自身优势,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了六十条 学校应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运用家长学校的形式指导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环境,争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支持。
第六十一条 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在校外指导下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过学校行政、教代会讨论、修改后试行。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法律、法规有不一致的,一律以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本章程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第六十四条 学校将依据本章程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责编:孙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