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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泾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例

作者(来源):华泾小学    发布时间:2010-11-05

 

一、爱国守法。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言谈举止注意与党的理论、方针、政策、精神保持一致。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入学。

3、在学校、家庭、社会自觉维护教师社会形象,履行公民道德规范,敬老爱幼,邻里和睦,遵守交通法规,热心公益活动。

4、参加升旗仪式态度认真,表情严肃,穿戴庄重得体,行为举止为学生做示范。

二、爱岗敬业。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勤恳负责,乐于奉献,积极投身教育改革与实践,推动和谐建设。

2、认真学校履行教师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教学流程管理制度》,备课认真并有规定的余量,课前教学准备充分,保证为每个学生学习提供应有的教材或学具,合理布置作业、做好家庭教育指导,规范批改作业,落实个别化教育计划。

3、上课准时进教室,确保专时专用,上课时不处理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接待其他教师或家长,不接听电话,不得延误教学时间。

4、未经教导处批准,教师之间不得私自换课或请人代课。

三、关爱学生。

1、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学活动力求体现机会公平,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2、尊重学生人格,不随意与学生开玩笑。

3、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制定和实施教育计划,严禁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履行学校有关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流程,维护学生权益。

发现学生缺席,班主任、任课教师须在上课前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原因并做好登记。

放学时段任课教师须把学生送至校门口。

护导老师课间午间应该按时到岗,总护导注意提醒教师准时到岗并关注各班学生到校情况。

5、教师教育教学中要时刻保持理智、宽容和理解学生,用平和、科学的方式解决出现的情况。

四、教书育人。

1、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以学生发展为本,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发掘学生优势潜能,满足学生合理的个性教育需求。

3、坚持正面引导和激励表扬为教育手段,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建立自信,获得自尊,发展自强,锻炼自立,形成良好的习惯。

4、积极创设有利于学生成长的环境,优化教学环节,配合教育主题及时更新布置教室和校园,倡导温馨、和谐、密切的家校合作环境。

五、为人师表。

1、以“八荣八耻”为价值取向,坚守职业操守,培养高尚追求,积淀人文素养。廉洁从教,勤于实践。

2、行为举止端庄,服饰大方得体,工作场合不穿吊带衫和背心、不穿拖鞋。待人谦虚有礼貌,与同事友好相处,取长补短。和谐共事。

3、以学校讨论通过的师德规范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素养。

六、终身学习。

1  崇尚科学精神,勤于学习思考,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积极认真参加各项学习培训,更新知识结构,参与科研和课程开发活动,乐于与同事互动与分享,每年完成读书心得、个案分析并要求进行交流或网上点评等活动。

3、构建自主发展规划,学习先进的教育理念,定期反思评价。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