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学校九届八次教代会表决通过
2016年4月29日
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福利费使用的规定,为维护广大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和使用教职员工福利费,增强教职员工福利费使用透明度,修订华泾小学福利费使用执行方案。
一、福利费的使用对象
当年由徐汇区教育局人事科按照人事测算标准所核定的全体华泾小学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福利费的来源(总额)
参照教育局财政预算编制要求提取在职在编职工每人每月270元,全年3240元的标准,逐月提取使用。今后如有调整,福利费使用基本标准比例不变(按在职教职员工人数×当年教育局下拨人均福利费)。
三、福利费的使用原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的原则,如:劳防用品、教职员工补助慰问、冬送温暖、夏送凉、疗休养补贴、献血津贴、困难补助等。福利费的使用要充分考虑到广大教职员工的利益,体现党和国家对群众的关怀。
四、福利费使用的基本标准
1、冬送温暖、夏送凉,探望、慰问、劳防用品支出,占预算总收入的80%左右。
2、献血津贴,占预算总收入的10%左右。
3、困难补助、占预算总收入的3%左右。
4、其他补助,占预算总收入的7%左右。
5、若略有结余,则备用应对突发事件。
补助中的特殊情况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年最高限额为1000元。
五、方案的补充说明
1、方案的解释权属华泾小学校务委员会。本方案所述内容若与上级文件有关规定不一致,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2、此方案须经华泾小学九届八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执行(2008
年4月18日通过的华泾小学教职员工福利费年度执行方案修订稿自行作废)。
(责编:孙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