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泾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2019年3月18日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办法》的要求,全面落实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扩大民主参与,丰富民主形式,保障民主权益,使民主管理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方面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推进教职员工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增强民主管理的实效,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教职员工民主管理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结合华泾小学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为使校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展开,完善以党组织领导校长负总责的,党、政、工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教职员工积极参与的有效机制,经校六届五次全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立以下组织机构。
一、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
二、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小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委员4人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三、 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组织委员、宣传委员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
第三章 校务公开组织领导的职责
一、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审定实施意见和监督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 校务公开民主管理评估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校校务公开是否真实、程序是否合法、时间是否及时、教职员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对公开效果作出评价,将有关意见反馈给责任部门,督促落实,确保校务公开工作质量。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以及投诉,必须有专人办理,并即使反馈信息,督促有关部门作出解释或答复。
三、 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负责承办提案的征集、落实情况,并对代表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四章 校务公开内容和要求
一、校务公开“三个一”:
1.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是教代会,但日常辅之以其他方式让教职工知校情、议校政、务校事。
2.建立一个由工会主席任组长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检查监督校务公开事项的真实性、及时性以及操作程序的规范性。
3.设置一个公开栏,以及时反馈教职工的考勤、评优等情况。
4.公布一个热线电话,架起家校联系的桥梁,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公开内容“三大类”:
凡是本校教职工关心的焦点、热点都要作为公开的内容,主要归为“校”、“财”、“人”三大类。
1.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校级干部的任前公示;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使用情况;
6.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大件物品采购,基7.建项目招标,招待费的使用;
8.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
9.教职工职称评定;
10.评优、评先工作;
11.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12.四金的解缴;
13.干部廉洁自律行为;
14.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结果;
15.根据规定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渠道“多途径”:
1.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建议权的行使情况
● 听取校长工作报告;
● 审议学校章程;
● 审议学校发展规划;
● 审议学校重要改革措施;
● 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 审议其他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 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 对上述项目,听取和审议后提出意见和建议。
● 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权的行使情况
● 审议通过校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
● 审议通过校内奖惩制度;
● 审议通过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
● 审议通过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方法;
● 审议通过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 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 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对上述制度或方案审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2.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评议监督权的行使情况
● 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按照教育党工委的部署每年开展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3.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以下5个●放进教代会制度中)
● 建立和健全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或小组;
● 建立教代会提案制度;
● 建立重大改革举措行教代会预告制;
● 建立教代会质量评估制度;
● 有反映上述内容的档案资料。
4.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之外的校务公开的内容,通过校务公开栏、校内网络、大会告知等形式和渠道公开。
四、公开形式“六结合”:
“校务公开”的关键是公开,要求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形式
可以是多样的,主要采用的形式有:
1.事前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以事前公开为主。
2.固定公开与灵活公开相结合,以固定公开为主。
3.常规性公开与临时性公开相结合,以常规性公开为主。
4.文字公开与口头公开相结合,以文字公开为主。
5.对外公开与内部公开相结合,以对外公开为主。
6.多次公开与一次公开相结合。
第五章 附则
一、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 本实施细则由华泾小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