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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泾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修订稿

作者(来源):马文雄    发布时间:2019-04-16

(经过学校八届三次教代会票决通过) 2010年9月17

为了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根据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徐教委(20104号【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提出我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体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为重点,加强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职工自身职业素质,自觉肩负起教育的使命,建设一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

二、具体细则

1、爱岗敬业。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也不传播、制造不利于团结、协作的言语、信息;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做到:没有教案不上课,没有消化教案不上课,例题不选不上课、作业不批不上课,上好每节课。及时批改作业,抓好订正及补缺补差工作。课后及时总结反思,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关爱学生。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做到:不私自停课,不把学生罚出教室,不辱骂讽刺学生。联系、接待家长态度和气亲切,体现出应有的师德素养。

3、民主和谐。谦虚谨慎,尊重同志,互相帮助。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思想。做到: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权利。建立民主、平等、和谐师生关系。

4、踏实工作。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倡导“严谨、朴实、合作、向上”的教风,以“文明、勤奋、求实、创新”的校风为培养目标。努力激发学生“爱学、勤学、乐学、会学”的热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到:携带手机不上课、德育缺失不上课、不佳情绪不入课、恶言恶语不出口、校内严格禁烟。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护导准时上岗巡视。不坐着上课,上课不随便离开教室,不在教室里翻阅书报杂志小说等。

在学生广播操集合时,教职工不相聚,夏天不离开学生避阳,冬天不避风,不带手套、帽子。平时离开教室、办公室时要随手关好窗、灯、电风扇等。

5、言传身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学校、教职工不举办(不参加)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6、团结协作。教职工之间相互尊重、理解、支持、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热爱学校,积极争取社会、家庭对学校工作支持、帮助,时时处处注意维护学校声誉,以自己的工作实绩为学校增光添彩。

7、弘扬正气。不计较个人得失;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有正确的价值观,当个人利益同大局利益、学校要求发生矛盾冲突时,要以大局利益、学校要求为重。

8、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与时俱进,勇于开拓。积极学习进修,个人学业和学术研究有追求,不断提升教职工专业化发展水平。

9、作为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做到不到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等单位兼职兼课。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华泾小学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上述《具体细则》所列内容。

(三)、考核原则

1、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与工作岗位评聘相结合。

2、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考核相结合。

3、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

4、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与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相结合。

(四)、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师德(职业道德)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党政工、德育领导小组成员和教职工代表7人组成。

(五)、组织评议

学校建立以学校、教职工、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考核机制。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学生、家长、教职工以学期为单位对师德(职业道德)开展评议。实行一学期一考评,一学年一综合考核。

学生或家长的评议:采取问卷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

教职工评议:以年级组为单位,组织教职工对照师德考核细则内容进行自评和互评。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职工评议情况,结合教职工平时的师德(职业道德)表现,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综合评价,并听取校务委员会对考核的意见,确定等次意见。

(六)、确定等次

考核领导小组拟定的等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征求意见,无异议后确定教职工师德(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并给予公布。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职工反馈考核评价意见,考核结果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职工存入个人工作档案。

教职工对师德(职业道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

(七)、考核等次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2、优秀名额占学校教职工总数的20%。综合教职工、家长、学生评价靠前者获得优秀,其他为合格。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①、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踩教育局规定红线指标的;

②、违反《具体细则》项所列有关禁止内容的;

③、违反《华泾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华泾小学职工(工人)职业道德承诺书》承诺项目的。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教职工职业道德(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职业道德)考核等次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的必要条件。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的,年终考核、绩效考核一般定为不合格(须经过考核领导小组复核确认)。并按有关年终考核、绩效考核不合格的规定给予处分,

4、对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给予指导帮助,及时劝诫、责令改正。

5、连续二次被确定为师德(职业道德)不合格的,年终考核、绩效考核定为不合格,学校启动解聘程序。

(九)、组织领导

教职工职业道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终、教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不断提高对师德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各部门、年级组要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做到宣传动员有力,明确责任要求,检查督促到位。领导小组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师德(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取得实效。

四、附则

1、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属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2、本实施细则修订稿于学校八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五、附件

1、华泾小学教师师德承诺书

2、华泾小学职工(工人)职业道德承诺书(责编:孙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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