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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华泾小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修订稿 (经华泾小学第十一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20-12-15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徐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绩效工资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发挥收入分配的导向、激励功能,体现向一线、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倾斜的原则,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鼓励敬业爱生、鼓励专业发展、鼓励业务拔尖的导向,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师追求崇高师德和提高教学能力的导向,推进建立科学长效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     

4.坚持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工资方案实施领导小组:

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教导主任、语文教研组长

2.学校方案实施调解小组名单:工会主席、人事、语文教研组长

四、实施范围与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1.实施范围:2020年1月1日在编在册的正式教职员工,列入本校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依照教育局核定的学校的编制数,确定本校的绩效工资总量。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内容

1.绩效工资由岗位津贴、工作量(课时)津贴、绩效奖励、绩效统筹四个项目组成。

2.绩效工资分配比例:除岗位津贴按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外,绩效统筹比例为本校绩效总量的10%。绩效分配的总量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50%。

3.中层干部的绩效年平均数不超过教师年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倍。

4.职员的工作量津贴和绩效奖励原则上为本校教师人均数的80%左右。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1.岗位津贴

教职工依据所聘岗位和工作年限,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按市制定的标准执行。岗位津贴按月发放。

教职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其岗位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有关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量(课时)津贴

工作量(课时)津贴,由教育局根据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等规定,结合我校目前的实际情况,以完成工作量多少,责任大小和难易程度,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鼓励教师敬业、爱岗,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1)工作量(课时)津贴

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包括晚管理):1600元

A.一、二年级语数英教师每周:10节

B.三~五年级语数英教师每周:8节

C.其他学科教师每周:12节

D.中层干部每周:6~8节

E.职员与工人每周:完成学校核定工作量(岗位:两个或两个以上。)

2)班主任工作津贴(单位:元/月)

正班主任:1000元

副班主任:  400元

    一年级、五年级班主任:另加50元

注:班主任1-3天内不到校,由副班主任顶岗,3天以上顶岗享受班主任津贴。

3)超工作量(课时)津贴(单位:元/月)

指教师完成超过学校核定的基本工作量(课时)部分,其计算方法如下:

超工作量(课时)津贴=超课时量×课时单价×学科系数×4.5周

课时单价:(45元/节)

学科系数:

一~五年级语、数、英  1.2;

其他学科 1

4)兼职津贴(单位:元/月)

A.语数英:200元(一、五年级语数英:另加50;班级人数超过45人,多1人加20元/月、多2人40元/月,以此类推)

    B.教研组长:300元;年级组长、语文备课组长:200元;数学英语年级负责人:120元

    C.主课跨2个年级、中高年级执教同一年级3个班级以上每周补贴1课时;综合学科跨3个年级及以上每周补贴1课时;兼跨2门主学科每周补贴1.5课时;2个班语文,每周补贴2课时;

    D.工会委员、组长、通讯员、早操、文宣、带教教师、工会财务:80元;

E. 科艺体总指导、团支部书记:100元;

  F.护导200元;        

G.社团活动100元;

  H.专用教室管理80元;

5)教辅岗位岗贴(单位:元/月)

网管电教管理  500元。特教人员享受教育局规定的相应津贴。

6)中层干部工作量(课时)津贴(单位:元/月)

中层干部的工作量课时津贴=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的0.8—1.2倍+超课时津贴。

7)职工工作量津贴:

职员工作量津贴=教师平均工作量津贴×80% +兼职津贴。

说明:

工作量(课时)津贴的计算如出现小数,一般采用去尾法取整数。

3.绩效奖励

绩效奖励是学校在对教职工考核的基础上,按工作的实绩和贡献大小确定的工资。要充分体现优绩优酬。绩效奖励包括超工作量(课时)奖、骨干教师奖、教学考核奖、学习奖、全勤奖、师德奖、安全奖、期末考核奖等。

1)教学考核奖1000元。考核内容见《教师教学流程常规要求》。

2)全勤奖:每月800元。详见《教职工月考核细则》

3)学习奖:每月500元。详见《教职工月考核细则》

4)师德奖:每月500元。详见《教职工月考核细则》

5)安全奖:每月500元。详见《教职工月考核细则》

6)教研奖:每月200元。(按时参加区、校教研备课活动,认真参与暑期校本培训,职员150元)

7)校骨干教师津贴:(评定方案见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若骨干教师有带教任务的,不再享受带教津贴。每月200元进入在月绩效中。)

8)期末考核奖:(其中基础奖4000元 )

上半年期末考核奖人均约6000元(其中基础奖4000元)。

下半年期末考核奖人均约8000元(其中基础奖6000元)。

(期末考核项目: 教学质量,备课, 随堂课, 作业, 公开课, 资料,文明班, 家访, 师德, 评优, 教科研,示范班,雏鹰中队,保洁与财产, 全勤满勤嘉奖等)

4.绩效统筹

1)学校参与局综合教改(牵手校、学区化、教学比赛等)

2)教育教学项目(午管、晚管、补课、种植园、体质测试,大型集会、十岁生日、毕业典礼、迎新活动、家长开放等,科艺体卫等参加竞赛奖励、各级监控考试奖励)

(1)属顶岗代课的课时费按所代学科的课时工资按每节35元计算。属非顶岗代课(指因故安排的学生自修,练习课等需教师进班级的)的课时费一律按25元计算。

(2)语数英补课: 每月100元。

(3)午间补课每节课25元/节。

(4)晚托:2:45—6:00每次160元,3:35—6:00每次100元。

3)其它

七、管理办法

1.岗变薪变。每月及时根据岗位的变化调整岗位工资。

2.实施范围。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学校编制内聘用合同制教师。

3.课时工资单价和岗位职务津贴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采用去尾法,取整数。

4.正常产假、工伤人员:产假、工伤月份的工作量(课时)津贴、绩效奖励学校不予考虑,由社保中心支付生育、工伤补贴。

5.教职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其扣除的课时津贴和绩效奖励每月按22天计算,其岗位津贴计发比例,参照国家有关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计发基本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6.凡请哺乳假、长产假、病假一学年中超过一个月不足10个月者,暑假期间(7、8月份)的月工作量津贴(课时工资+月兼职岗位津贴)为请假前月工作量津贴(课时工资+月兼职岗位津贴)/10*当学年实际工作月份,超过10个月者,当年暑假期间(7、8月份)无月工作量津贴(课时工资+月兼职岗位津贴)。

7.教职工发生病假,除扣除当月全勤奖外,在学期结束发放有关绩效工资时应继续适当扣发,额度为3天内不扣除,3天以上绩效考核基本奖按实际病假天数按比例扣除(4-10天扣除基本奖总额10%,11-20天扣除基本奖总额15% ,21-30天扣除基本奖总额20%,……每增加10天,扣除比例递增5%,直至基本奖扣除完毕)。事假翻倍扣除。

8.教职工发生特殊情况的病假,如大病、重病引起的长病假、人工流产等,可由学校校务会议讨论,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包括医院病情证明等)酌情处理。

9.对未向有关人员请假不到校或擅自离校、早退者,一经发现扣除全部月全勤及相关部分奖金。屡教不改者记旷工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10.加强领导。学校成立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问题。学校可根据情况作适当调整。

11.本校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由校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2.在执行过程中,如和上级有关工资改革制度相抵触,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

13.实施方案(草案)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以上制度未涉及事项,经校务会讨论作出决定,并在下一次教代会讨论给与完善。

14.实施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自2020年1月实行,并报教育局备案。

 

徐汇区华泾小学校级干部(副职)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  实施对象:在编在校党政副职

二、  实施日期:2020年1月开始

三、  实施原则:一校一策、相对独立、合理流动

四、  绩效基数:

按上级规定比例:2020年基数为135000,系数为1.3—1.7。

五、  发放方法:

1、总量中含岗位津贴,按规定发放。

2、月绩效工资以教师月工作量平均数与月绩效之和为基数,按1.3起计算,封顶1.7。

1)任校级干部每满3年增加0.1。封顶增加0.3。

2)职称为高级的增加0.1,正高级(特级)增加0.2。

3)超课时津贴方法计算。4节为基本工作量,超出节数按超课时方法计算,周课时数*45元*4.5。

3、月考核中增加教育教学管理质量考核为1000元。

4、学期考核:经学校考核按学校人均数1.4发放。

5、年度考核:经教育局考核后,分合格,优秀二类。参照校长职级制年度考核标准发放。不合格不发放,基本合格50%发放。

其它奖励:不超过绩效总量的0.1系数作为参与并完成学校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及加班费发放预留,加班按学校规定执行。原则上以学校方案操作,如年限增加或岗位津贴增加,可以减少年度考核和预留项目相应的奖励。

6、考勤考核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893号